1931年加州布萊克本案和太極門案 一件關於宗教或信仰自由的代表性判決可能為太極門案提供有用的見解

By Massimo Introvigne*

作者:馬西莫·英特羅維吉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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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1955年6月14日生於羅馬,義大利社會學家。他創立了新興宗教研究中心(CESNUR)並擔任主任,該研究中心為研究新興宗教團體的學者提供了一個國際網絡平台。英特羅維吉教授在社會宗教學領域著有大約70本書及100多篇論文,也是《義大利宗教百科全書》的主要作者。與此同時,他是《跨學科宗教研究期刊》編輯委員會成員之一,也是加州大學出版社《新宗教》雜誌的董事會成員。2011年1月5日至12月31日,他曾任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SCE)「打擊種族主義、仇外心理以及歧視(尤其關注對基督教等宗教團體成員的歧視)的代表」。2012年,他出任宗教自由觀察站主席,該組織是義大利外交部為了監督全世界宗教自由問題而創立的。


加州的法院經常創立明確的先例,保護宗教或信仰自由。1990年,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透過「Fishman案」判決,將新興宗教運動利用「洗腦」來控制其信眾的觀念定義是偽科學。因此,它有效地終結了在美國法庭上對被貼上「邪教」標籤的團體使用「洗腦」論點的情況。

雖然較少人知道,但對新興宗教和精神運動的信仰自由而言,1931年的「布萊克本」(Blackburn)判決也同樣重要。誠然,它涉及一個相對極端的團體,而這個團體不能和太極門相提並論。但是,法學學者明白,正是在處理極端案例時,法庭確立了關鍵原則。

該案件涉及神聖的大十一王室騎士團。簡稱為「大十一」,這是由May Otis Blackburn於1922年在洛杉磯創立的新興宗教運動。

May教導,她和她的女兒Ruth是啟示錄中提到的兩位見證人,並從加百利和其他天使那裡接收預告末日事件的啟示。不久,十一位被上帝任命的女王的千年統治將到來。女王們將在好萊塢擁有自己的宮殿,其中包括May和她的女兒。

一位對「大十一」不滿的前成員,Clifford Richard Dabney,他來自一個石油豪門家族,對Blackburn提出了控訴,聲稱他被詐騙,向該團體捐獻大筆款項。1930年3月2日,Blackburn被洛杉磯高等法院逮捕、起訴並定罪。法官認為她詐欺斂財,且因為詐欺所得不能被視為宗教捐獻,她也被認定逃漏稅。

然而,這一判決在1931年3月23日的上訴中被推翻。1931年11月30日,加州最高法院判決Blackburn無罪。最高法院的法官對「大十一」並不同情,指出該運動的「整個生活和救贖計劃是一個充滿荒謬的混亂之音」。但是,最高法院指出,Dabney身為「大十一」成員時,完全有能力做為一名商人並自願捐款。

法官們得出結論說,Dabney和其他人接受了基督教經文的奇怪解釋,但由於他們心智健全,他們是自願這樣做的。根據法官的看法,從Dabney捐款時的觀點來看,他的選擇是合理的,因為他相信他可以期望在此生和來世都有美好的未來,而「他所花的微不足道的錢(...)與他希望獲得的無價之禮相比,就如同小事一樁。」

雖然無法抵抗評論「大十一」教義為「荒謬之事」的誘惑,加州最高法院最終表達了對宗教自由的強烈支援,原則上禁止世俗法官調查Blackburn是否真的與天使交談和接收啟示,以及是否能為她的追隨者保證一個光榮的千年命運。

即使是「大十一」這樣的極端案例,加州最高法院也認定世俗法庭不能評價靈性教義的真實性原則。除非捐贈者有精神障礙,否則應假定捐款是自由贈與(無詐騙)且免稅(無逃稅)。

讓我重申,我們不能把像「大十一」這樣的極端運動與太極門及其值得稱讚的全球和平、愛和正義之努力相提並論。然而,極端案例經常產生判例法。「布萊克本」案判決的原則至今仍被美國法院引用。

這些原則也適用於太極門案。檢察官、法官和稅務官員不能評價靈性教義的真實性或質量。在民主社會中,公民應該有權自由加入他們喜歡的精神運動,如果他們向這些團體捐款,這些捐款應該被視為免稅的贈與。確定這些原則對於保護宗教或信仰自由至關重要。九十多年前,加州的法庭就理解這點,而臺灣當局在太極門案中應該也應該如此。

 

 《取自寒冬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