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批准逮捕南韓最大在野黨魁李明在

南韓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拘捕同意案,19日經南韓總統尹錫悅批准後,於21日送交國會進行表決,最終該案獲過半與會議員贊成同意通過,法院將對李在明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

根據韓媒報導,目前正在美國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的南韓總統尹錫悅,19日批准了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發送的李在明拘留同意請求書,並送交南韓國會處理。

南韓國會21日進行表決李在明的拘捕同意案,投票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南韓目前國會有298名議員,扣除陪同總統尹錫悅訪美的外交部長朴振,還有因絕食多天而入院治療的李在明本人,以及被關押的無黨籍議員尹官石以外,共有295名議員進行投票表決,最終該案以149票贊成、136票反對、6票棄權、4票無效的結果通過。

韓國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因過去擔任城南市長期間,涉嫌收受民營企業裳邦爾集團300萬韓元(約新台幣9千6百萬元)的「第三方賄賂」,以及濫權導致城南市的開發公設蒙受200億韓元(約新台幣4.8億元)的損失,因此被檢方以貪腐瀆職為由聲請逮捕令。

自8月31日起,李在明以政府對經濟管理不善、威脅媒體自由、未反對日本排放福島核處理水等理由進行絕食抗議,而到9月18日,他因多天絕食導致體力不支而暈厥,目前送醫治療中。【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