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家暴法」修正 同婚親屬納入保護對象

為完備性暴力犯罪防護網,行政院會21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的「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同性婚姻者之親屬納入保護對象、禁止散布被害人性影像納入保護令範疇,並增訂網際網路業者知有被害人性影像的網頁資料,應即時限制瀏覽及移除,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我國於1998年率亞洲之先公布施行「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公權力介入防治家庭暴力事件,提供受害人相關協助與關懷,今(2023)年已滿25週年。此次衛福部再行檢討法規周延性,擴大保護對象納入同性婚姻者之親屬,將禁止散布被害人性影像納入保護令範疇,並比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網際網路業者對於有被害人性影像的網頁資料,應即時限制瀏覽及移除,以完備性暴力犯罪防護網。【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