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威權體制下的稅暴力 現代公民應捍衛自己的賦稅人權

過去國民政府遷移到台灣,當時為鞏固政權頒布戒嚴令,開始了漫長的戒嚴時期。隨著民主思想的進步,政府終於在1987年宣布解嚴。然而解嚴後,台灣人民真的擁有民主自由了嗎?政府的威權統治徹底結束了嗎?陳祖祥律師表示,台灣的稅捐環境也還是活在威權體制的心態下,並呼籲每一位現代公民,要有保護自己權利的觀念,才能讓國家更好,社會更好!

《臺灣省戒嚴令》頒佈後,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國大陸的統治情勢持續惡化,1949年(民國38年)7月7日,代理總統李宗仁發佈第二次全國戒嚴令。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民國38年)12月遷到台灣,而中國大陸大部分領土則被中國共產黨控制,海峽兩岸開始進入長期對峙狀態,此戒嚴令開始成為中華民國政府在動員戡亂時期保衛臺澎金馬的重要法律,並明示臺澎金馬處於國家危機下的緊急狀態。

陳祖祥的父親是位教授政治學的大學教授,曾對於當時的臺灣箝制言論自由的行為發聲,沒想到竟遭到長達數年的監控,「即使在解嚴之後,執行的機關就只是從一個機關變成另外一個機關。」陳祖祥認為,並不是戒嚴相關的法令取消了,臺灣就沒有威權的問題。而稅捐環境也是還活在威權體制的心態下,沒有把人民當人,而是把人民當成「賊」。

陳祖祥指出,史上最倒楣的公益律師黃文皇就是為國家服務反而被當「賊」的實例,因為遺產繼承人通通拋棄繼承,法院指派黃文皇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黃文皇自掏腰包不說,還公親變事主,漏稅的帳加罰鍰,一億兩千多萬的稅單就落在他的身上;找當時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陳情,張盛和還說,如果不罰的話,他會和繼承人勾串。黃文皇痛斥,張盛和根本把人民當賊。

從事多年稅務案件的辯護工作,陳祖祥覺得法律的嚴謹,在於稅務機關要充分的告訴人民繳稅的紅線在哪裡?而不是由稅務機關自己去正當化自己不清楚的行為,甚至憑稽徵人員的單方面解釋就恣意認定納務義務人要不要繳稅?導致大家對稅捐機關不信任,進而影響國外的投資人,對台灣的制度也沒有信任感。陳祖祥表示,台灣的稅捐稽徵制度,對於賦稅人權的保障是落伍的。他也呼籲,人民對於國家公權力是否有過度侵害人民的基本人權要十分注意。因為要爭取人權很難,可是要被剝奪往往是一瞬間的事情,就像溫水煮青蛙,讓人在不知不覺中萬劫不復!

2010年,曾經喧騰一時的知名連鎖平價服飾HANG TEN等四家外商,因與合作店簽約設立專櫃,而由合作店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卻被檢舉涉嫌逃漏稅。國稅局未詳查事因,反而追稅五年。四外商不服被國稅局追稅並加罰逾五億元,提起行政救濟也敗訴,聯合向總統、行政院長及朝野立委等遞出陳情函,指出明明已誠實納稅,稅款從無偷漏,國稅局卻恣意曲解事實,補稅濫罰,重創政府形象,更逼使業者倒閉歇業,憤而揚言要撤資。

此外,享譽國際的知名氣功武術修行團體太極門,1996年被檢察官侯寬仁誣指詐欺,又說是逃漏稅,如此扞格矛盾又缺乏證據的起訴書,國稅局未等刑事法院判決確定所得性質,照樣依起訴書資料開單課稅。即使2007年刑事三審判決已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並認定弟子呈獻師父的敬師禮是贈與,納稅人應是贈與人(弟子)而非受贈人(掌門人),但國稅局卻持續課稅,甚至於2020年違法將太極門修行聖地強行拍賣並收歸國有。

對於這件震驚國際的案件,陳祖祥也提出看法指出,稅捐機關沒有證據就不應該開稅單,而不是開了稅單才來找證據,甚至是要人民自證沒有所得,這就是一個威權思想。他強調,任何一個現代公民都必須抱持著懷疑,並且獨立思考判斷稅單是否合乎法律的規定?是否符合公平正義?而不是政府說了算,因為人權是自己的,當然要有很多人共同去奮鬥。有自己保護自己權利的概念,才能讓國家更好,社會也更好!

【記者蔣台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