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簡易人壽保險法」 強化未滿15歲未成年人保險權益

為加速推動「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的保險權益,並滿足相關族群基本保險需求,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增訂人壽保險被保險人於未滿15歲前身故,其死亡給付以喪葬費用為限;並刪除被保險人因戰爭或其他變亂致死者,不負給付保險金額責任規定。

交通部新聞稿指出,簡易人壽保險法於24年5月10日制定公布,迄今歷經13次修正。本草案修正重點係參照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之保險法第107條第2項增訂「人壽保險被保險人於未滿15歲前身故,其死亡給付以喪葬費用為限」之規定,修正簡易人壽保險法第7條,增訂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投保簡易人壽保險,以限額給付提供身故所需之喪葬費用。此外,參照保險法理賠規定,修正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20 條,刪除被保險人因戰爭或其他變亂致死者,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之規定。

另外,修正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資本額由交通部會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後核定。(修正條文第29條);修正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之保險單格式、契約成立、變更、恢復、終止等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修正條文第42條)

本次修法將有助於強化「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之保險權益,滿足相關族群基本保險需求;以及提供被保險人因戰爭或其他變亂致死者之保險保障,可與業界作法一致,符合社會期待,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