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三讀通過

  特殊教育法今天(5/29)下午三讀,為慶祝三讀,特邀請各團體代表出席特教法三讀記者會。從108年啟動特殊教育法修法以來,有許多的身障及身障家長團體即投入特殊教育法修法討論。今天這些關注的團體代表,包括:智總、障盟、北智協、學障、腦麻、重症兒童、自閉症、視障、聲暉、赤子心等,與所有關心特教法修法的立法委員(吳玉琴、范雲、吳思瑤、蔡培慧、莊瑞雄委員),還有教育部主管特教法的學特司司長吳林輝一起出席記者會。

本次特殊教育法三讀,讓特殊教育邁向融合、通用設計、合理調整、學生參與、保障其表意權及不得歧視對待。並增加醫事及社工等專業人員參與協作的機制。團體感謝所有立委的努力,特別是范雲委員排審。

智總副秘書長孫一信,帶大家喊出”全面支持、邁向融合””學生參與、保障權益””校內校外、拒絕歧視”等訴求。吳林輝司長表示法三讀後半年內將有32個子法待修,需要全面啟動。

本次修法有幾項重要條文獲得很大的進展!包括:

I.      在支持服務部份:針對大家最擔心的第38條修法方向,害怕遺漏生活輔助協助,造成需生活協助者被排除在學校生活之外,本席堅持一定要回復”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不僅如此,我們也將被拿掉的”復健服務”也放回來。並在第一款的教育輔具服務,增列納入"運動輔具"。

II.     在跨專業合作方面:在第27條,重新納入原本被拿掉的"復健訓練"。並在第31條,納入特殊教育學生有需求時,學校應邀請特教相關專業人員參與IEP計畫討論。

III.    在回應CRPD方面: 在特諮會、特推會均納入身心障礙學生代表;並增列身障學生表意空間(第11條)。在第10條,將學習權益及校內外實習及活動參與,均納入反歧視條款;也將通用設計、合理調整、融合適性等文字入法。

IV.    在特教體制方面: 第28條特教學校內的區域特教資源中心及第51條教育局下的特教資源中心及輔導團的組成明確化,解決商借、年資採計、預算不足等問題。在第53條,維持特教評鑑,每四年至少應辦理一次,與學校校務評鑑、幼兒園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併同辦理為原則,並將”指標簡化及行政減量”入法。

【記者 劉申銘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