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與台灣透過稅收迫害宗教少數團體之比較研究 (一)

2021年8月7日~9日 宗教社會學協會(ASR)線上會議口頭報告

By Willy Fautré,  Human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

威利.福泰 (人權無國界組織共同創辦人暨主席)

作者介紹

威利·福泰(Willy Fautré)

曾任比利時教育部內閣代表與比利時議會代表。 1988年,他在布魯塞爾創辦了非政府組織 「人權無國界」,並任主席至今。人權無國界致力於捍衛人權,包括歷史宗教、非傳統宗教以及新興宗教團體成員的人權。人權無國界是一個非政治性的組織,獨立於所有宗教。
威利·福特先生對25個以上國家的人權和宗教自由問題進行了實況調查,在多所大學舉辦宗教自由及人權主題的講座,還在一些大學刊物上刊登過多篇關於政教關係的文章。此外,他經常在歐洲議會舉辦會議,其中不乏關於中國宗教信仰自由問題的會議。他多年來一直在數家歐洲機構、歐安組織以及聯合國推動宗教自由的倡導工作。


太極門在台灣稅務單位的不幸經歷,與法國四個宗教團體遭稅務局恣意迫害的案例,有某些驚人的相似之處:耶和華見證人協會、貝桑松福音派五旬節教會、金蓮騎士協會和金字塔神廟宗教協會。在所有這些案例中,法國稅務局突然決定對其所收到的贈與課以60%的稅收。

在1996年,台灣政府對當時遭貼上所謂的邪教標籤的團體進行鎮壓,根據大多數研究該事件的學者表示,這出自於政治動機。鎮壓行動也鎖定太極門,儘管它從未參與政治。

同年的1月,法國議會的一份報告將上述四個宗教團體界定為有害的類邪教運動(法語:mouvements sectaires),導致他們在媒體上遭汙名化,並造成來自包括稅務局在內的國家機構,各種形式的敵意與歧視。

在這兩個國家案例中,贈與都遭指有欺詐和逃漏稅的嫌疑。對於太極門和被指控的法國宗教組織來說,這是一場在各自國內法院進行漫長障礙賽的啟端。

讓我們從耶和華見證會控訴法國的指標性案例開始。

耶和華見證人協會控告法國(第8916/05號申請)

耶和華見證人協會的汙名化與法國稅務局

1996年1月10日,法國國民議會公布了一份關於172個據稱是危險的邪教(法語:sects)的報告,他們幾乎被描繪成犯罪社團。

這份很快被媒體稱之為「黑名單」的清單,對這些宗教和心靈團體產生了毀滅性的影響,耶和華見證人協會就在這份黑名單上。在這份報告之後,他們在公私領域的生活都受到了歧視、侮辱和排斥。國家行政部門逐步採取措施將他們邊緣化,與主流宗教相比,他們遭到差別對待。尤其,稅務局採取了一次稽核行動。

根據此次稽核中所蒐集到的資訊,耶和華見證人協會被要求申報1993年至1996年所收到贈與、及其繳稅通知。這是對《一般稅法》出乎意料的新解釋,突然適用於耶和華見證人協會的活動。

該協會拒絕了這個要求,並要求適用1993年之前其每年相同的做法,即贈與和遺產免稅,況且稅法在這部分並沒有變動。

由於耶和華見證人協會沒有提交稅務機關要求的申報,因此,稅務機關對該協會1993年至1996年所收到的贈與,進行自動徵稅程序。

稅務局為他們的決定辯解,聲稱「這些贈與在其接受稅務機關查核的過程中,已向稅務機關揭露」。

在法國稅務行政語言中,「揭露」是一個關鍵詞,因為「揭露」意味著是該協會的自願之舉,目的是為了讓其收到的贈與進行課稅。事實並非如此,因為稽核不是耶和華見證人協會要求的,而是行政部門強制進行,因此無法拒絕。此外,從來沒有任何法律義務需要向稅務單位揭露贈與。顯然,行政部門明顯是在操弄行政術語,使得耶和華見證人協會陷入困境,並如同之後顯示的,在經濟上扼殺他們。這是與太極門案的另一個相似之處。

1998年5月,該協會收到了相當於約4,500萬歐元的補稅通知(約2,300萬歐元的本金和2,200萬歐元的逾期利息和附加費)。耶和華見證人協會強調,稅務單位要求的稅款涉及250,000人在4年內的贈與(或在1993-1996年間平均每人每月4歐元)。

在接下來的六年裡,耶和華見證人協會用盡所有的國內救濟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與此同時,隨著不支付具有爭議稅款的罰款累積,稅務局的索賠金額已經從4,500萬歐元上升到5,750萬歐元以上。

對耶和華見證人來說,唯一可能的出路,就是到史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

歐洲人權法院

2005年2月24日,耶和華見證人協會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對法國政府的訴訟。該協會稱,除其他事項外,對贈與課稅,已干涉他們表明和行使《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所保障的宗教自由權利。

該程序持續六年之久,直到2011年,主要集中在對贈與「揭露」的爭議性解釋以及國家藉由懲罰性徵稅,對耶和華見證人協會的宗教自由進行不當干預的問題。

耶和華見證人協會聲稱,國家在課徵具有爭議性稅收的同時,是在傷害他們20萬名成員的宗教自由。事實上,如果60%的課稅決定確認,將使得他們的總部(貝瑟爾)被查封和出售,將導致他們失去全國性的禮拜場所,甚至扼殺他們在法國的存續。

該協會的律師Philippe Goni認為,集體信奉一種宗教意味著依賴物質資源的可能性,這些物質資源通常是透過信徒們的資金捐助來獲得,以租用或購置禮拜場所等等。贈與本身就具宗教性質,也代表耶和華見證人協會共同運作其宗教的主要收入來源,佔了86.47%。

最後,他們的律師譴責國家歧視,因為主流宗教中,贈與為免稅。

歐洲法院的判決

在2011年6月30日的判決中,歐洲法院認定法國政府違反第9條(宗教自由權),其補稅評估「已涉及該協會收到的所有贈與,儘管贈與是該協會的主要資金來源。該協會運作資金因此被削減,它不再能夠保證其追隨者在實踐中自由地行使其宗教信仰。」

根據2011年7月5日的判決,法院認為,法國應償還耶和華見證人協會遭稅務部門不當索取且協會被迫支付的4,590,295歐元(EUR)稅款,以及55,000歐元的費用和開支。

不能說這是一個令人快樂的結局,以常理而言,這個長達15年的傳奇故事對協會及其成員造成的損害遠遠超過了財務問題,但這是另一個故事。

太極門的法律奮鬥已經持續25年,並且尚無結束的跡象。很遺憾的,對太極門來說,沒有亞洲人權法院可以讓他們提出申訴,但希望有一天台灣現任政府能夠彌補自1990年代中期以來,由前朝政府所造成的損害。

《取自人權無國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