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3年未修正 公視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睽違13年首次修正的《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26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為公視解除禁錮長達23年的經費上限、修正董監事選任門檻為2/3、賦予國際及多元族群頻道明確法源。

文化部長史哲表示,《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2021年預告修正,直至今(2023)年3月30日經行政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在不到2個月時間能夠完成三讀,可以說是「用2個月扭轉20多年的困境」。

史哲提到,不分黨派委員及各界對於公視都有許多的期待,台灣社會對於公視法也歷經許久的討論,為讓修法向前一步,此次優先修正已逐步收攏共識的法條,包含解開2001年至今,長達23年停滯的9億元捐贈預算上限緊箍咒;修改曾經造成第5屆、第7屆分別延宕968天、966天的董監事3/4選任門檻為經2/3通過;賦予國際及多元族群頻道明確法源,解決過去Taiwan+、客家電視等須以採購方式辦理,營運穩定性不足情況等3大核心議題。另外,則修正如主管機關仍停留於新聞局等不合時宜法條,以及配合《財團法人法》等法律相應的修正。

史哲以最近公視轉化為主要投資者,成功賣出超過190個國家全球版權的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所說,「我們是隱身在後台的人,我們創造舞台,創造燈火,創造出你看到的,創造出你聽到的,創造出這些就會贏嗎?但如果什麼都不做,就會輸。」

史哲認為,「人人都是造浪者」,多年來朝野間、專業社群、社會公眾的許多對話甚至爭執,其實都是為了讓台灣擁有一個體質健康、正常的公共電視。期許公視未來在各界努力創造的穩健基礎上,也能如同世界各國公視一般,成為推動台灣影視產業發展的「造浪者」。【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