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修法上路 即起未滿20歲不能吸菸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昨(21)正式公告,「菸害防制法」多數新制將在今(22)日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其載具,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

國健署指出,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已於2月15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行政院訂於3月22日施行。即日起中央與地方針對電子煙、加熱菸違法產品執行查緝專案。

此次菸害防制法修法有7大重點,包括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的製造、輸入或販賣;納管加熱菸等指定菸品,加熱菸載具需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可販賣,且不可宣稱審查及促銷廣告;禁菸年齡從18歲提高到20歲;校園全面禁菸。禁止菸品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添加物;菸品容器外的警示圖文面積從35%擴大到50%,其中警示圖文的新制因要給業者時間修改,將在明年3月22日上路,而健康福利捐將配合財政部4月上路。

在罰則方面,若使用電子煙,將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供應電子煙及器具,處1萬元至25萬元;販賣、展示電子煙,處20萬至100萬元;業者若製造、輸入、廣告電子煙,處1000萬至5000萬元;業者以外者製造或輸入行為,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董氏基金會也透過新聞稿呼籲,目前光是從網路地圖搜尋,全台就有近200家的實體電子煙、加熱菸專賣店,而國內3大購物平台以電子煙品牌搜尋,有約700項販賣訊息,請政府確實依法取締、下架所有電子煙與加熱菸。【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