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C新制2023年元旦上路 最低稅負國家地區參考名單出爐

因應企業與個人CFC新制2023年實施,財政部13日公告「低稅負國家或地區參考名單」,共有 79 個國家與地區列入參考名單,包括企業常用的開曼、英屬維京群島與香港等都在名單之中。

CFC制度2023年元旦起實施,我國營利事業及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在中華民國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之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合計達50%以上或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應依規定認列投資收益或計算營利所得課稅。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張瑞峰指出,雖然名單並無太大變動,但可做為企業及個人逐一判斷所持有之境外公司是否落入 CFC適用範圍的首要門檻,企業與個人應注意參考名單更新釋出的觀察重點。

張瑞峰指出,財政部最新公告的參考名單特別針對愛爾蘭、模里西斯,說明其屬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第4條第2項以及個人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對特定區域或是特定類型企業適用特定稅率或稅制者,依個案事實個別判斷列入。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陳瑩倩指出,前後名單並無重大差異,台灣企業與個人常使用之香港、新加坡、澳門、馬來西亞、開曼、英屬維京群島、薩摩亞、模里西斯、巴拿馬等仍在名單中。

並表示,對於工商團體訴求有實質營運之低稅負國家或地區公司,未辦理盈餘分配有其實質營運的商業理由,應比照非低稅負國家或地區公司未分配盈餘者不列入CFC公司當年度盈餘課稅方屬公允,後續相關法令是否調整應持續觀察。【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