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調漲 271萬人保費增239元

衛生福利部社保司今(9)日宣布,國民年金費率將自明(112)年1月1日依法調整為10%,預估影響人數約271萬人,國保基金每年約可增加24億元之保費收入。

衛福部表示,依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達5%時,即應依該成長率調整,國保開辦迄今已完成第7次精算作業,依據111年9月完成之國保財務精算結果,因精算評價日110年10月1日之基金餘額(4,656億元)不足以支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9,593億元),故保險費率將自112年1月1日依法調整為10%。

依國民年金法第10條規定,保險費率於施行第1年為6.5%,於第3年調高0.5%,以後每2年調高0.5%至上限12%,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衛福部指出,國保月投保金額自104年迄今維持為18,282元,依法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達5%時,即應依該成長率調整之,故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月投保金額為19,761元,雖會增加民眾保費負擔,但各項給付金額亦隨同調高

衛福部表示,本次因費率及月投保金額調整而增加保費後,預估受應影響人數約271萬人,國保基金每年約可增加24億元之保費收入,另外,國保費率調整為10%、月投保金額調整為19,761元後,國保每人每月之全額保險費將增加239元,但政府至少補助40%保險費,並針對身心障礙者、經濟弱勢者更提高補助保險費至55%、70%或100%

衛福部提醒,針對經濟弱勢者,國保制度已提供各項保險費補助及分期延期繳納保險費措施,以保障其領取保險給付之權益。請無力繳納保險費之被保險人,儘速至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以提高保險費補助比率。【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