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籲政府保障人權 改革酷刑

6月26日是「聯合國憲章日」論壇日前於線上舉行,同時也是「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近30位專家學者與各界菁英針對如何落實人權保障,落實法稅改革與支持酷刑受害者提出建言,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表示,自己是警察子弟,小時候住在警察局對面,他常對學生說,台灣刑求演化在某種程度上代表台灣的人權發展史。在檢警辦案過程中,為了取得被告的自白,確實存在刑求逼供,也就是有形的刑求。隨著時代變遷與刑事法的修改,偵訊必須全程錄音錄影,慢慢打開偵查的密室化,因此酷刑從刑求逼供的傳統型,慢慢減少,甚至不見,但事實上,無形的刑求還是存在。例如常常可以看到法院的判決書,往往法官從重量刑的理由是被告在犯行之後,不僅不知悔改,還盡是狡辯之詞,吳景欽說:「這某種程度不是在侵害被告的緘默權嗎?這難道不是一種酷刑嗎?」而檢察官在被告不認罪時,往往會聲押看守所,並且檢察官有監督看守所的權力,這對被告也是一種威脅。測謊的場所密不透風,同樣也是檢察官管轄範圍,無法確保結果公正性,對被告來說一樣是無形的刑求。

吳景欽接著提到,2020年發生在竹北的黃姓志工媽媽事件其實也是無形酷刑的一種。人民在路邊舉牌表達訴求,並無犯罪之虞,在沒有罪名、沒有罪證的情形下,十幾個警察圍在黃姓志工媽媽身邊,沒有告知逮捕理由,也沒有做到米蘭達告知,馬上把黃姓志工媽媽帶到警察局去,一直偵訊到深夜,再送檢察官,這絕對是酷刑。而如何保護受到酷刑的被害人呢?吳景欽強調,首先要替酷刑被害者平反,更重要的是究責,期望法官能落實公正獨立。黃姓志工媽媽自訴當時的竹北分局長(當時的分局長現已升官),一審竟然判無罪!但在二審時,希望法官能秉持良心,替黃姓志工媽媽平反。否則今天台灣已簽署了國際人權兩公約,也開了檢討會,甚至政府還強調要反酷刑,這都是空話。

【記者蔣台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