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黃帝穎呼籲 : 政府應糾正、究責,避免回到恣意專斷、行政權獨大的時代

響應4月1日「世界公民日」及4月5日「國際良心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等民團,為落實以文化推動世界和平目標,4月1日舉辦「以民為本 良心行政 法稅改革論壇」,邀請專家學者與青年共同發表建言。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強調,太極門案之「敬師禮」同樣都是「贈與」,在法治平等原則之下,行政機關應該要自我拘束,不能初一、十五不一樣,唯獨81年要課稅,這是不容許的!呼籲政府應該要糾正、究責,以避免回到恣意專斷、行政獨大的時代。

談依法行政為什麼特別講到良心?黃帝穎提及,實質法治國的概念是惡法非法,錯誤的法律不但不用遵守,更要導正它的錯誤。國際良心日談善良行政,別具價值與意義,對過去錯誤的事情,嚴格的去要求更正,要求追究責任,還給受害者權利。行政機關對同樣的事物相同的本質,不能恣意跟專斷,是避免行政權獨大,重蹈威權獨裁統治之歷史覆轍。

黃帝穎強調,太極門案80到85年度,唯獨81年度要課稅,同樣的事物相同的本質,在法治國基本概念與平等原則的拘束之下,行政機關不能恣意、專斷。依照「行政程序法修正第128條條文」,國稅局對於太極門案的違法行政處分,就算法定救濟期間超過,仍應負起更正義務,以避免重蹈覆轍,一錯再錯。台灣作為民主法治的後進國家,對於過去做錯的事應該要嚴格要求更正,行政程序法已經提供了這樣的一個機制,行政機關就有義務去把過去做錯,違反行政自我拘束、違反平等原則的判斷,予以更正,這個是法治國家的要求。

【記者蔣台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