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大變革 法、檢、律師及法制人員將改採「多合一考試」

行政院今天(6日)通過考試院函送「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的修法草案,未來法、檢、律師及法制人員將採「多合一考試」,考後經一年的實務學習及格,並獲取相關證書後,考生可視志願取得律師資格,或法官、檢察官、法制人員甄選資格。草案將會銜司法院及考試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並由考試院統一對外發布。

司法改革是蔡英文總統2016年上任後的重大政策,考試院表示,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改革法學教育與司法人員考試,建議法律專業資格的取得,採取多合一考試,考試與培訓內容,應以適當方式包含或延續大學法學教育,因此擬具「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

根據草案架構,未來考生無論想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或法制人員,皆須參與由考試院主責的法律專業人員資格考試的「多合一考試」,依序通過第一試與第二試法律專業考試,並獲取筆試及格證書,接著須參加一年實務學習及格,並取得法律專業人員資格證書。然後按照意願,取得律師證書,或是法官、檢察官、法制人員的甄選資格。

考試院表示,考試及格人員均應參加一年實務學習,包含律師事務學習、司法實務學習,到法院跟檢察官學,,完成一年實務學習及格,取得法律專業人員資格證書後,第三是到行政機關或自由選訓。實務學習內容將由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及律師團體協力完成;另外,草案也訂定2年過渡期,新法施行後,依施行前法律已通過律師、司法官考試者,仍依舊制完成訓練。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草案是為了使法律專業人員來源一元化,並適才適所擔任各法律事務角色職位,以深化民主法治、增進司法效能、提升公務人員依法行政的專業職能、保障人民權益。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考試院、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