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所得差距達6.13倍 8年來新高

主計總處13日公布109年國民所得統計,109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08萬元,年增1.9%,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37萬元,較108年增加5.4%,不過,每戶所得差距6.13倍,創8年來最大,顯示貧富差距持續擴大中。

主計總處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 5組,109年最高20%家庭每戶 217.6萬元,較108年增1.8%,最低20%家庭每戶35.5萬元,年增1.4%,差距6.13倍,較108年之6.10倍,增加0.03倍;吉尼係數為0.34,亦年增 0.001。

主計總處說明,政府持續照顧弱勢族群,109年各級政府對家庭提供的各項補助,包括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老農津貼和各項社會保險保費補助等,縮小所得差距1.16倍;另家庭對政府移轉支出也縮小所得差距0.14倍,若不計政府移轉收支,所得差距倍數為7.43倍,較108年增0.17倍。

主計總處統計,去年全體家庭消費支出總計7兆1969億元,年減0.6%,平均每戶消費支出81.5萬元,年減1.7%,平均每戶儲蓄26.5萬元,年增14.8%

就消費支出內容觀察,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和其他燃料占24.3%為最高,其次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衛生保健觀念增強,醫療保健支出漸增,占比17.1%,食品飲料及菸草則呈逐年下降趨勢,占15.6%。【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