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氣列管上路 非法持有最高罰30萬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30)日舉辦「笑氣管定了!公告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上路」記者會,並公告笑氣將成為台灣第一個列管的關注化學物質,即日起只要製造業者未依規定申請許可或申報,或在網路平台交易,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罰鍰。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長謝燕儒於會中表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在1月生效,笑氣將是第一個被列管的關注化學物質,只要是製造、輸入、販賣、使用、貯存笑氣業者都須受到管制。

謝燕儒說明,管制笑氣將採「4要2禁止」措施,在公告前已經使用工業用笑氣者,即日起必須逐日逐筆製作運作紀錄、按每月申報,且明年5月1日前也都必須取得核可文件和完成標示「限工業用、禁止吸食」字樣、備妥安全資料表。至於在公告前未運作者,則必須先取得核可文件後才能運作,運作時也必須依規定完成容器、包裝、運作場所及設施的標示及警語等,且禁止無照運作也禁止網路交易。

謝燕儒也補充,為了讓業者熟悉新制,在10天前先開放業者線上試填紀錄,目前已有150多家業者上網使用。

笑氣具輕微麻醉作用,能刺激人的神經產生興奮作用,造成視覺系統腦部受損、精神混亂等病症。環檢中心主任郭國鑫表示,環保署公告納管後,將跨部會聯手管制,除要求相關業者應取得核可、申報運作資料外,同時禁止網購平台交易,且除特定用途經政府同意,笑氣須添加具有惡臭味的「二氧化硫」。

根據規定,明年5月1日起,若業者無照運作,將裁處業者3萬元至30萬元,得令停業;若致人於死、重傷或危害健康導致疾病,可依刑法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