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法通過 千億財產歸公藍委批評強取豪奪

備受爭議的「農田水利法」2日在立法院臨時會,經過5個多小時表決大戰後,已三讀表決通過,農田水利會將於今年10月1日改制,改制後水利會將變為公務機關,水利會的土地將改為國有,其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

2018年行政院農委會先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預定2020年10月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農田水利會長改由政府指派;今年更推動農田水利法草案,制定農田水利作業基金管理規則,農田水利會改制後將近6000億元資產將收歸國有。

此項措施引起各地水利會強烈反對,紛紛成立自救會,痛批政府奪財集權、沒收農民的自治權、恐導致國內農業灌溉系統全面癱瘓、在沒有經過徵收程序下,就強行沒收農民財產,代表台灣民主的退步。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表示,有很多農田水圳原來都是人民捐獻,或是與水利會合作建設的,政府應先依法把資產歸還予原來的所有權人,政府才能將水利會資產收歸國有。楊瓊瓔質疑,政府下一步是不是要手伸進農會、宗教團體?

另一位國民黨立委林文瑞表示,水利會原來就具有政府所賦予的公法人地位,現在卻要改制成公務機關,此舉等於強奪農民的財產,有違憲之嫌,國民黨立院黨團已接受自救會的陳情,將為農民尋求跨黨派支持,連署聲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及《農田水利法》釋憲案,保障民眾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