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說好的循環經濟呢? 環署補助台東焚化爐挨批

上個月台東縣議會通過重啟焚化爐預算,以1.43億地方配合款、4.2億中央挹注、共5.63億元的經費,重啟完工超過15年卻未運轉、前縣長黃健庭任內以將近20億元買回來的焚化爐。

台東環保聯盟、看守台灣協會等46個環保團體簽署聯署書,今(14)日舉行記者會要求立法院刪除環保署的補助預算。看守台灣秘書長謝和霖說,重啟台東焚化爐缺乏經濟效益、嚴重危害環境,呼籲政府不要違背「零廢棄全循環」的政策精神,執行勞民傷財的政策。

謝和霖更指出,中央除了以補助利誘,更以不給其他方案預算為由威逼台東重啟焚化爐,「台東縣長饒慶鈴親口表示,因為環保署長掛保證會調度外縣市的垃圾運來台東燒,他才要重啟焚化爐。」台東環保聯盟執行委員劉炯錫就痛批,「蔡英文還要這種署長嗎?蔡英文到底要不要好好落實循環經濟的政策?」

台東垃圾焚化廠完工近15  一包垃圾都沒燒政府已燒掉25億納稅錢

1998年在環保署推動「一縣市一焚化廠」政策下,台東縣政府規劃興建於台東市興建台東垃圾焚化廠,雖然地方民眾組成自救會強烈反彈,焚化廠仍於2005年完工啟用;然而當時台東縣每日垃圾量120噸遠低於焚化廠設計量每日300公噸,使得縣政府需額外補貼鉅額處理費用,焚化廠始終未能順利啟運。焚化廠委外經營的公司因此提起仲裁,要求縣府賠償其損失。2011年,第二次仲裁結果出爐,台東縣政府須以新台幣19.6億元買下焚化廠,時任台東縣長黃健庭決定接受該仲裁結果。

黃健庭任內曾承諾「不啟爐、不修繕、不會有垃圾危機」,然而隨著台東縣境內垃圾掩埋場飽和,高屏等外縣市焚化爐近年屢傳減燒、停燒台東縣垃圾,現任縣長饒慶鈴便提出「辦理台東縣廢棄物能資源中心效能提升計畫」,預計花費5.63億元啟用焚化廠,包含中央補助的4.2億與地方配合款1.43億,預計耗費三年時間修繕台東焚化廠,於2022年7月試運轉。議會於今年9月4日以8:10、7票棄權的表決數通過該預算案。

至此,等於為了啟用焚化爐就動用了25億多稅金,但當年因垃圾量不足、經濟效益不彰才無法啟用的問題,不僅未解決,可能還更加嚴峻。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議題組長蘇雅婷指出,台東焚化廠的設計量為每日300噸,每天至少需焚燒255噸的垃圾才能發揮最佳效益,「然而台東縣每日的垃圾量已從2001年的170噸,下降到90噸,其中有近三分之一的廚餘,未來還會持續減量.為了焚化廠的運作勢必要從外縣市運垃圾來燒。」

謝和霖說,為解決垃圾量不足,台東縣政府規畫要將現在垃圾掩埋場的垃圾挖出來燒,「掩埋場的垃圾熱值低、灰份多,充滿泥土等雜質,屬於不適燃垃圾,不僅造成底渣也會耗損焚化爐使用壽命,更會排放更多戴奧辛等污染物。」蘇雅婷也表示,效率不彰的焚化爐是勞民傷財、徒增污染且浪費能源,「應該把5.6億的經費拿來改善資源回收量與分類品質、建置堆肥設施等更能落實循環經濟的措施。」

謝和霖進一步強調,台東焚化爐的設計處理容量高達每日300噸,遠高於台東縣現在每日的90噸生活垃圾,屆時為了維持焚化爐運轉勢必要找垃圾來燒,「台東縣長饒慶鈴在7月24日的全國垃圾焚化處理技術論壇上就親口表示,是環保署長掛保證會調度外縣市的垃圾來台東燒,他才要重啟焚化爐。」他更痛批,中央只說尊重地方,根本是在推卸責任,「論壇現場總隊長還說,之所以把論壇辦在沒有焚化爐運轉的台東,是要讓台東焚化爐的啟用有信心,我們希望來年可以辦在雲林,讓雲林也啟用。」

台東縣每日90噸垃圾不及焚化設計量三分之一  林淑芬:以處理家戶垃圾為名,變相燒事業廢棄物

此外,立委林淑芬指出,環保署2015年的統計資料台東家戶垃圾38%是紙類、36%是廚餘、塑膠類16.7%,「若這些資源回收物都可以妥善回收,那每日90公噸的家戶垃圾幾乎所剩不多。」他說,現在全國24座焚化爐許多即將屆齡,環保署編列了153億的預算要整備焚化爐,「整備計畫從2017年開始執行6年的時間,全國的垃圾處理量將在2022年降到最低,2023年後陸續整備完成,處理能量會大幅提升。」

林淑芬表示,環保署長可能會擔心過渡期的垃圾大戰無法處理,因此打算修繕台東焚化爐,「但是台東焚化爐重啟整修也需要三年,要到2022年7月才能試運轉,因此是緩不濟急、無濟於事,解決不了整備期間的處理量能。」他說,台東焚化廠重啟運轉不到幾個月後,其他縣市的焚化爐也整備好了,那又變成缺垃圾搶垃圾來燒。

林淑芬直言,反對重啟台東焚化廠不是沒有原因,未來沒有垃圾硬要焚化,就把原本可回收的資源丟到焚化爐,更可能以處理家戶垃圾為名,變相去燒事業廢棄物,「過去就有清除業者把事業廢棄物送到東部的水泥窯去燒,那未來台東焚化廠可能也會燒事業廢棄物,那才划算才有利益。」他也擔心,台東重啟後將會成為一個典範,下一個可能會換林內焚化廠,呼籲環保署跟地方政府應該要踩剎車。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直言,垃圾處理就是官商勾結,「如果更多垃圾就有更多的處理預算 ,那麼為什麼要減量?因此20年前發生垃圾大戰,讓預算無限上綱,搞出了好幾座焚化廠。」他說,焚化爐出來的底渣是有害事業廢棄物,卻因為無法處理,政府只好外包給廠商幫忙擦屁股,傾倒在河口、土壤、農田中破壞自然環境,「結果我們說了25年,政府仍是同一套錯誤的制度與思維,造成更多垃圾、更少回收、更多有害事業廢棄物,愈演愈烈。」

劉炯錫也舉日本上勝町為例,面臨垃圾處理危機時,沒有決定興建焚化爐,而是下定決心推動零廢棄,三年內將垃圾回收率增加80%,「台東環保聯盟也在台東最大的集合住宅東海國宅自費12萬改善資源回收站,培訓居民擔任環保志工,將500戶的家庭垃圾妥善分為12大類,再賣給清潔公司,約可降低20%的垃圾量,剩餘無法回收的垃圾,也能採取最適的非焚化處理技術。」他呼籲,政府應刪除5億的焚化爐經費投入循環經濟的回收系統才是治本之道。

不過,對於環保團體指控環保署以補助款要求地方政府必須選擇重啟焚化爐,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林健三表示,環保署對於廢棄物的處理一貫尊重地方意見,「那是誤會,環保署絕對沒有用補助款作為要脅、台東縣環保局也已經澄清沒有行政上的施壓。」 他說,環保署推動多元垃圾處理並不侷限在焚化爐,在台東也有興建廚餘處理廠、健全回收管道等。

林健三坦言,零廢棄全循環是大目標,中央與地方的環保單位也都朝這個方向在努力,「但現況沒有辦法真的做到,剩下的垃圾只有兩條路,要不就是掩埋、要不就是焚化,掩埋需要土地,現在各地都已經無法騰出土地設置新的掩埋場,因此就要活化掩埋場、修整焚化爐。」

林健三也說,環保署在24座焚化爐整備過程的調度,本來就沒有把台東焚化廠算進來,「台東焚化廠主要是處理地區的垃圾,雖然每日255公噸的垃圾量最有經濟效益,但垃圾處理不能只看經濟。」他指出,假設一天只有燒100噸,可能處理費會比255噸高一點,不過仍比送到外縣市更便宜,「且台東縣議會早就通過不能把外縣市的垃圾送到台東來燒,若要燒外縣市的垃圾,需要再通過縣議會的同意才行。」【新聞來源:環境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