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體壟斷法草案通過 NCC:不溯及既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7)天通過「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清楚明訂媒體整併的4道紅線,並保留媒金分離條款。NCC表示未來實施後不溯及既往。

NCC表示,此法目的在保障社會言論多元性,內容包含媒體整合管制、媒體競爭、促進多元文化發展及維護弱勢族群媒體等。

對於整併的4條禁止的紅線包括:一、有線電視系統台(MSO)市占率超過20%者,禁止併購無線電視台、全國性日報及廣播、經營新聞及財經的頻道。二、禁止無線電視台互相整併。三、禁止整併後的媒體市占超過1/3者。四、同一事業與其關係人,禁止整合超過以下3項包含有線電視系統台、無線電視、全國性廣播及日報、新聞及財經頻道、頻道代理商等。

目前有線電視系統台包括凱擘、中嘉的市占率皆超過20%,凱擘所屬的富邦集團因此被禁止併購其他無線電視台、全國性廣播與日報、經營新聞與財經之頻道。

NCC副處長黃文哲表示,草案與2015年版本最大差別為對媒體市占率的定義,舊版以視聽及收視率推算市占率,新版則依發行量、閱聽人數、訂戶數、廣告量等來估算市占率;跨媒體的市占率算法仍在研議。

NCC表示,考量數位化後頻道數量及個別影響力將日趨多變,往後若遇類似整合案會以「個案黃線判斷」的審查方式來管制。NCC這次首度將網際媒體及MOD納入規範,透過網路媒體影響力的量化納入審查。【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