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貪 遭判15年罰3.6億元

南韓又一前總統被判刑,繼朴槿惠之後,李明博被依收賄、侵吞公款、瀆職、漏稅、濫用職權等16項罪嫌,今(5)日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重刑15年、罰金130億韓元(新台幣3.6億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韓聯社》報導,現年76歲的南韓前總統李明博被指控在2008至2013年任職期間,涉嫌收受賄賂、貪汙、瀆職、逃漏稅、濫權、背信及違反選罷法等罪嫌。今年3月22日被關押,4月初被首爾中央地檢署正式起訴,罪名包括貪污240億韓元、收受三星集團賄賂585萬美元、侵吞公款、濫用職權等16項罪名,上月遭檢方求刑20年。南韓法院今日針對此案宣判一審判決,李明博被判15年徒刑,罰鍰130億韓元(約新台幣3.6億元)。

南韓政治文化特殊,前總統大多沒有好下場,繼盧泰愚、全斗煥、朴槿惠之後,李明博是南韓史上,因貪腐被逮、判刑的第4位前總統。後任的朴槿惠也因另一樁腐敗案,於2017年初失去權力並入獄;2個月前,在二審因多項罪名被判25年。【記者 許婷婷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