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超額儲蓄問題 比歐、亞洲國家嚴重

立法院預算中心公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列出了119項施政計畫,國內日益嚴重的超額儲蓄問題,列為該計畫第一項。報告指出,2017年我國超額儲蓄率高於日本、德國、南韓、中國與泰國,顯示台灣超額儲蓄問題,比其他國家更嚴重。

IMF資料亦顯示,台灣去年超額儲蓄率12.304%(計算基礎為包括本國人與外國人GDP國內生產毛額,與我國計算的GNI比率不同,數據略有差異),高於日本的4.011%、德國8.049%、南韓5.102%、中國的1.43%以及泰國10.821%,而美國與印度為負值,此數據顯示,台灣超額儲蓄問題,比亞洲或是歐洲國家更為嚴重。

該報告表示,以GNI為計算基準,1991年至2000年我國平均超額儲蓄率2.73%,2001年起超額儲蓄率更提升至7.49%。

2015年起,國內投資率低於21%,使得超額儲蓄比率已連三年超過14%、金額2.5兆元,資金未被有效運用於資本累積,形同資源閒置,此閒置資金若未能有效運用,將不利我國經濟發展。

立法院預算中心表示,貿易出超擴大,除累積鉅額外匯存底外,亦推升超額儲蓄,若無法提升國內投資,將不利經濟長期穩健發展。我國於1980年代,貿易順差擴大、外匯存底續增,加上對新台幣升值預期心理,以致熱錢大量流入,國內超額儲蓄暴增,1986年超額儲蓄率20.12%創下新高,民間資金氾濫卻無適當投資管道,因此流向股市與房地產市場,泡沫經濟從此而生。

根據中央銀行報告,近年來台灣超額儲蓄擴大,主要是金融危機後,全球經濟前景與國內投資環境等不確定性,降低企業投資意願,企業從資金需求者轉為淨儲蓄者。因此,超額儲蓄的根本解決之道,應從促進投資著手。【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