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議員齊心批稅務 建議修納保法支持超徵退還

法稅改革聯盟的主張"超徵還民",納保法再修法,4月11日桃園議會中成為市議員質詢的議題。有議員附和超徵還民論點或稅制要更透明,而議員范綱祥更希望納保法能夠修法,而在修法前,實施成效在議會中定期呈報案件數量及情況,作為建議修法的基礎。

市議員舒翠玲表示支持稅改聯盟的主張,超徵的稅額退還給超徵的人民,尤其看到桃園市政府在很多經費是這麼浪費,更應該把錢還給老百姓。

市議員劉仁照則表示,合理稅賦徵收是維持政府正常運作之要本。但先前法稅改革聯盟訴求中有提到,有所謂的發放獎金的方式,對企業行為進行查稅、追稅,讓人不免感覺像是逼人民補稅,建議未來要對此事進行檢討改善。而稅制不透明亦會造成超徵稅收,租稅應當公平透明合理。未來也應該因應各式的交易行為而產生出各種的稅收項目,來做相對應措施,例如最近強勢回歸的娃娃機業者。

市議員范綱祥則讚許「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這是進步。但國稅局裡指派專人成為納保官,則有如:「請鬼拿藥單」,這項制度設計是有問題的;此條文違反人性,強人所難,感覺財政部不甘不願,並非真的想幫助納稅人。

范綱祥指出會有兩種狀況產生,1是納保官怕妨礙自己人工作,自打嘴巴,故不敢誠實告知,納保官名存實亡。2是堅持保護納稅者權益,剛正不阿的指正,難免就得罪同事,破壞感情,甚至成為人事鬥爭的亂源。這麼為難國稅局長的法令相信局長應該同意盡快修法。

另,納保法同時規定資訊公開義務,包含第8條要求主管機關應於網站主動公開稅捐負擔比例、稅式支出情形、其他有利於促進稅捐公平等資訊;及第9條也要求主管機關就稅捐事項所作成之解釋函令及其他行政規則也應公示。

然而查詢稅務局網站,公開資訊竟藏在網頁左下方「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小方塊,還要下拉才看得到,面積約1/30。建議應在首頁直接顯示,讓一般大眾容易查詢。

納保法雖然上路,但如議員所指,國稅局有點不甘不願,並非真的想幫助納稅人,所以不論是資訊方便性透明性都沒做到,還有待加強。【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