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擬修憲 總統任期縮短得連任

韓國青瓦台22日公布修憲草案,將現行總統任期5年不得連任的規定,改為任期4年,可連任1次。

韓國在1987年修改憲法時規定總統任期為「一任5年制」,原因是當時韓國經歷了長期軍事獨裁,為防止任何人長期掌握國家權力,現行《大韓民國憲法》規定總統不能連任。

青瓦台民政首席秘書曹國在記者會上公布總統修憲案時表示,如今韓國透過燭光革命讓前總統朴槿惠倒台,顯示出國民的民主力量比政治力量更強大,引進任期4年、可連任的總統制的時機已成熟;總統文在寅也認為「總統4年連任制」可讓總統與地方政府首長的任期保持同步,表達認同修憲,並盼在今年6月完成修憲。

不過曹國指出,根據現行憲法第128條規定,為延長總統任期或連任而修改憲法相關條款時,在相關建議被提案當時的在職總統非修憲後相關條款的適用對象因此就算完成修憲,文在寅也無法爭取連任。【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