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喬丹體育」反告美國Nike喬丹

「籃球之神」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品牌「喬丹」(Air Jordan),與中國山寨品牌「喬丹體育」(QiaoDan)商標大戰,13日又有新進展,中國品牌「喬丹體育」反告美國Nike旗下「喬丹」(Air Jordan)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要求對方支付30萬人民幣賠償金,目前此案已進入中國晉江法院知識產權庭審理階段。

中國「喬丹體育」和美國Nike喬丹品牌商標大戰從2002年起就開始展開,Nike先後曾10次向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控告中國的「QiaoDan」、「喬丹」等商標侵權,主張侵害了「籃球之神」喬丹的姓名權,但都敗訴收場。最近一次的訴訟為,2016年中國最高法院認為中國「喬丹體育」的拼音商標(QiaoDan)並未損害喬丹(Michael Jordan)的姓名權,再度駁回「籃球之神」喬丹的上訴。

向來挨告的中國「喬丹體育」此回反告美國Nike喬丹品牌,認為Nike將具有市場高知名度和識別度的喬丹中文商標,用於推廣和銷售他們Jordan Brand的運動鞋廣告,侵害了中國喬丹體育品牌的商標專用權,要求Nike停止侵權,公開道歉並賠償30萬人民幣。

面對山寨版喬丹的指控,Nike回應並未將喬丹籃球等相關標示用於官網,只用於後台關鍵詞,並無商標侵權,更無不正當競爭。也有中國網友不以為然的吐槽,認為山寨版控訴正版,簡直丟臉丟到國外去。【記者 成曉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