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律師閱卷涉偷拍聲押書內容 訊後5萬交保

新北地檢署於2017年5月偵辦富奕達公司,葉姓負責人涉嫌以合法掩護非法,濫倒有害事業廢棄物,因此遭檢方聲押,未料葉男的游姓律師,涉嫌利用閱卷機會翻拍聲押書,傳給與葉男同行的吳姓友人,新北檢調發動搜索,訊後將該律師以5萬元交保。

去年4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被告律師於偵查中羈押案件可檢閱、抄錄、攝影檢察官提出之聲請羈押理由書及相關證據,但案卷資料基於保密義務不得公開。

新北地檢署去年指揮調查局偵辦富奕達公司濫到有毒的重金屬廢液,於案件偵辦期間監聽其他涉案人時發現,該公司負責人葉高濃遭到聲押獲准進看守所後,部分檢方偵辦的資料居然外流,清查後發現疑似是替葉男辯護的游姓律師洩密。

游姓律師趁著閱卷之便,將檢察官的聲請羈押書及筆錄拍照後傳給吳姓男子,吳男收到後再轉傳其他涉案人,檢調認為其涉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9日將游姓律師、吳男及3名證人傳喚到案。

由於檢調起出游姓律師翻拍的羈押卷宗證物等相關內容,證據確鑿,游姓律師不僅成為修法後首位遭到法辦的律師,也可能因此遭到懲戒甚至註銷律師執照。【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