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賦稅環境 從改革行政法院開始

由長年關心賦稅人權議題的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及國立高雄大學和法稅改革聯盟合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論壇,與談人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李衍諭以「烏龍稅單 救濟失靈」為主題提到,改善賦稅環境從改革行政法院開始,人民才能獲得有效救濟,行政機關才能被監督,才不會救濟失靈。

根據學者統計,我國行政訴訟中有40%以上是稅務訴訟,但是稅務訴訟人民的敗訴率竟高達95%,李衍諭認為,這非常不符合邏輯,因為稅務案件人民敗訴率這麼高,除非真的是被冤枉,否則誰願意耗費時間、人力、財力在訟累?根據台北商業大學黃士洲副教授的研究,在稅務訴訟上,行政法院法官缺乏專業,沒有獨立的見解,判決抄襲行政機關的答辯,相似度高達99%或100%的大有人在。

有學者指出,我國行政法院法官的專業性不足,導致他們無法自為判決,所以法院就算判國稅局敗訴,也幾乎都是只發回國稅局另為適法處分,所以國稅局有恃無恐,金額部分改一下又做出一張新的稅單,就算人民再去救濟又贏了,到最後還是回到國稅局,救濟程序再來一次,變成萬年稅單。

李衍諭提及一個誇張案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在2012年全年度的稅務案件,100%判決納稅人敗訴,今年3月9日宣判後主動召開記者會時,有記者問林秋華對人民有利的證據有沒有看?他的回答是竟是「看了,但年紀大了有時看了也很快就會忘了。」李衍諭認為法官的良心覺醒非常重要,否則制訂再完善的法律規定都於事無補。

然為了因應年底即將上路的納保法規定,行政法院應設立稅務專業法庭,豈料司法院便宜行事,僅訂定一個《審查要點》,行政法院法官不用通過任何的訓練或考試,只要三年內製作40件以上稅務案件裁判書,就符合申請要件,這也讓62位有申請的現職行政法院法官通通取得稅務專業法官執照,完全忽視人民對司法的期待。

李衍諭也舉法律人公益律師黃文皇的稅災故事跟大家分享。民國97年國稅局因為有一個遺產稅漏稅案件需要公益律師來幫忙處理問題,於是向台中地方法院申請指定公益律師來幫忙。黃文皇承接案子後成為遺產管理人,孰料竟然收到天價稅單要他支付當事人漏稅稅金加上一倍罰金,一共一億一千多萬元,弄得黃文皇難過失眠半年,甚至常想要跳樓,然至今仍未收到撤銷稅單的公文書。

李衍諭認為要改善目前的稅制環境,行政法院一定要改革,當行政法院能做出符合公平公正及保障人權的判決時,司法的力量才能督促行政機關、稅捐機關改革。【記者 趙龍章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