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爭議 教部聲明查證確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國語日報爆發是否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爭議。教育部今天(19日)發出新聞稿指出,經多方查證及檔案查閱後證明,國語日報社確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教育部在12日委任律師依民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除國語日報社全體董事職務,並依非訟事件法第64條第1項規定請求指派臨時董事,協助修正捐助章程及改選新一屆董事與監察人,以期該社運作早日步上軌道,保障員工權益。

教育部說明查察過程,國語日報於37年依教育部訓令,由政府指定專人籌辦,相關檔案亦保存至今;國語日報社早期「自組董事會」,到成立「公司」,再由「公司」解散成立「財團法人」期間,政府均有提供機器設備、經費及人力資助辦報,即國語日報社前身「國語日報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時之資產屬公有,當時17位股東僅為名義上之股東,並非真正出資人,文字亦清楚載明於該社之財產管理人公約。國語日報社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證據明確。

教育部於今年8月30日召開國語日報社現任全體董事說明會,並告知教育部所查證事實資料,現任16位董事中,有12位提出不服聲明,但其未提出明確具體反證。教育部已於9月5日正式行文該社,說明國語日報社仍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並要求修改捐助章程以符規定。

國語日報社雖為政府捐助成立,仍屬獨立的私法人,教育部將以法人主管機關的角色,監督輔導該社依法修正捐助章程、改選董事、增置監察人、預決算書送立法院,並建立組織、人事及會計制度等,讓國語日報社符合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規範,使其業務及財務更公開透明化。【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