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311核災 法院判政府、東電賠償1.36億

針對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的最大規模集體訴訟案,日本福島地方法院10日宣判,日本政府和東電預見海嘯的發生,卻疏於採取措施,因此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需賠償3800位福島居民5億日圓(約新台幣1.36億元)。

311福島核電事故發生後,日本18個都府道縣共有30多起集體訴訟案,牽涉人數約12000多人。今天判決的是規模最大的一宗,3800位原告大多來自福島縣,核災事故發生後他們仍繼續居住在福島縣內,並到鄰近的宮城、茨城、栃木等地避難,他們以生活的基礎受創導致精神上的折磨,向日本政府與東電提起集體訴訟。這也是第二宗日本法院判決確認日本政府須負相關責任,三月時,前橋市地方法院首度做出相同判決。

在本次福島地方法院審理的訴訟中,原告指出,日本政府機構2002年發表關於地震的長期評估時,已預見到海嘯發生的可能性,若日本政府要求東電做好因應措施,就能防止事故發生。被告則反駁,長期評估並非確定的見解,海嘯無法預見,因此日本政府也無法採取任何措施。

日本政府表示,目前已根據福島核電事故經驗制定新的審核基準,並會嚴加執行,對於類似訴訟案的應對將與相關部門根據判決內容進行商議。【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