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革命」黃之鋒等人改判入獄 重創香港社運界

針對三年前占領香港政府公民廣場、揭開「雨傘革命」序曲的學生領袖刑期覆核案,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17日宣判,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因非法集結和煽動他人非法集結兩條罪,被判入獄六到八個月,再次重創香港社運界。

香港高等法院17日宣判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有期徒刑6個月、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8個月、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7個月,三子即刻發監。本案承審法官與日前反新界東北開發案上訴庭為同一批人。

「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股歪風」,副庭長判決後指出,為了嚇阻那些自以為行使集會權利便可漠視法律,肆意以暴力或其他嚴重手段違法的人,依照《公安條例》第18條「非法集結」起訴黃之鋒、羅冠聰,以「煽動他人非法集結」起訴周永康,最高可判處三年徒刑。

2014年香港公民廣場案,發生在香港學界集體罷課之後、占領中環行動之前,被認為是「雨傘革命」的序曲高潮,但香港律政司卻認為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擾亂社會秩序」,起訴學生領袖黃、羅等人。儘管在2016年的法院判決中,原審法官認為三子動機為善且出於政治理念,判羅冠聰社會服務令120小時、黃之鋒及周永康80小時的緩刑。但香港律政司卻認為原審法官未真正判斷三子是否構成預謀暴力,侵犯原則性,指黃等三子近乎煽起「群眾暴動」,因此執意上訴高等法院。

儘管判決如此,黃之鋒仍在判決前日於香港商業電台中,向香港人喊話,要大家不要放棄;周永康的父親也向媒體表示,他對兒子的行為感到驕傲,會全心全意支持他們。

目前英國及美國皆對此案發表聲明,英國外交部表示,北京政府要尊重香港有和平示威的權利;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則強烈指責北京意圖粉碎香港下一代的民主運動、破壞一國兩制,要求尊重香港自主權。臺灣學運領袖林飛帆也在判決後第一時間於社群平台上表示沉重,認為從早前透過人大釋法取消民選議員資格,追訴抗爭者,再到覆核加重刑期、要求即刻收監,這些政治介入,已經讓香港的法治蕩然無存。【記者 成曉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