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富商聯合國賄賂案 美陪審團裁定有罪

澳門富商吳立勝(Ng Lap Seng) 賄賂聯合國外交官一案,經過近四週的庭審,美國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27日作出判決,陪審團一致認定吳立勝行為構成賄賂,他被控的行賄、洗錢、串謀和違反美國的「海外反腐敗法」等6項罪名全部成立。

美國檢察官指出,從2010年到2015年期間,吳立勝向兩名駐聯合國代表行賄超過170萬美元,以換取聯合國對他在澳門興建「聯合國會議中心」的支持,而其真實的目的則是進一步將其打造成每年吸引上萬人到此消費的「亞洲日內瓦」,達到名利雙收。法官將於8月7日決定是否撤銷保釋,目前限令吳立勝繼續留在居住的單位,等候判刑。

根據曼哈頓檢察官的起訴書,已故的前聯合國大會主席艾希(John Ashe)接受吳立勝逾百萬美元賄款,賄款是透過中間人支付,包括遭停職的多明尼加駐聯合國前大使羅倫索(Francis Lorenzo)和吳立勝的助手尹傑夫。羅倫索已經在今年4月27日承認受賄,並表示願意配合政府調查以求減輕罪刑,成為此案的主要證人,艾希則於2016年6月因心臟病發猝逝。

吳立勝否認賄賂的所有指控,他的律師也辯稱,這些錢不是賄賂,而是展現吳立勝對這個計畫的支持,並指出被告是被要求付款,以加快推動此項目的進行。法官尚未定出判刑日期,但吳面臨的刑期可能長達65年。吳的律師向法官表示,將透過多方面的途徑繼續上訴。在案中轉任污點證人的羅倫索承認受賄,繼續獲准保釋,等候宣判。

69歲的吳立勝具有中國大陸、葡萄牙和多明尼加等國公民身分,是澳門新建業集團主席,身價超過18億美元,具有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身份。他在2015年9月搭乘價值3,000萬美元私人飛機,攜帶超過450萬美元到美國,入境時被捕,吳立勝後來以5,000萬美元交保,但限制住居於曼哈頓的豪華寓所內。【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