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貼文按讚 瑞士網友遭判誹謗罪

瑞士一名45歲的男子因在臉書上按了涉及種族歧視與反猶太的貼文「讚」,去年遭到提告,29日判決結果出爐,法院認為按讚等同於認同文章內容,判處被告須罰款4000瑞士法郎(約新台幣12萬元)。

綜合媒體報導,本案提及的是在2015年臉書許多群組熱烈討論,哪些動保團體得以參加一場大型素食者街頭慶典時發布的留言。法院表示,原告是瑞士動保人士凱斯勒(Erwin Kessler),好幾位網友留言批評凱斯勒及他的組織「反動物工廠協會(Verein gegen Tierfabriken)」是反猶太、種族歧視,結果全被凱斯勒提出誹謗訴訟。

此案多數留言者已陸續因誹謗罪挨罰,引人關注的是,其中有一名45歲的男子,雖只是按了這篇貼文「讚」,但凱斯勒控告他的舉動,引來更多網友看見批評他的貼文。法官葛韋格(Catherine Gerwig)認同此一論點,認為被告不能證實別人批評凱斯勒的言論是否真實、正確,卻按了「讚」,等同為誹謗內容背書,因而判他有罪,須罰款4000瑞士法郎(約新台幣12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結果雖然令人驚訝,但被認為具有指標意義。有人認為仗恃著網路匿名而無證據的謾罵,網路言語霸凌使人輕生的例子也層出不窮,這些網民、臉友都應該受到相關法律制裁。

依照台灣法律,其認為按讚原因甚多,也許只是表示已經閱讀,也許只是表達關心,因此單純按「讚」的行為並不涉及刑法上犯罪。但也有人認為,按讚就視為有罪,這種邏輯在未來可能需要3倍的法官人數來判案,因為這有可能會威脅到言論自由。【記者 胡雯婷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