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院自肥政院砍 退休所得替代率部長級降至50%送審

行政院會(4)日通過攸關退休政務官年金改革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所得替代率部分,政院將部長級以上官員降至50%,與考試院版本不同,政院將加註意見後,兩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該修正草案部分條文與行政院對年金改革的不同意見,以「兩案併陳」方式辦理會銜作業;政務人員再任有給職務停止月退職酬勞金權利的限制標準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的差異,則於同意會銜函中加註政院立場。

所得替代率部分,考試院版將簡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分10年從80%降為70%,特任級(部長級)以上政務人員替代率分10年從65%降為55%;政院版則是簡任級分15年從75%降為60%,特任級分15年從65%降為50%。

18%優存利率部分,試院版有「人道關懷條款」,若逐年調降替代率和優存利率,導致退休簡任官員收入低於70%或特任低於55%,則不刪18%;政院版則統一採最低保障32160元,收入低於此金額者才可不刪18%。

退職政務人員的遺屬年金部分,試院版是當政務人員亡故時,與配偶的婚姻存續10年以上、年滿55歲的配偶和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成年子女可請領;而政院版則需婚姻存續15年以上,年滿65歲以上的配偶跟未成年子女才可請領遺屬年金。【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