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國是會議自二月熱烈展開,全民高度關注恐龍法官、檢察官的退場機制。根據統計,人民對法官的不信任度達84%,不僅讓全體司法界蒙羞,也是國家的失敗,司法號稱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正義瀕臨潰堤。誰來救救台灣司法?
逝者已矣 恐龍法官仍在
法治時報132期批判2013年7月11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以下稱中高行)法官王茂修、劉錫賢、林秋華合議裁定,大埔案「不必暫停」執行!一週後,苗栗縣府強拆住戶。兩個月後,「張藥房」遭拆,深受打擊的老闆張森文半夜失蹤,溺斃於大埔橋下,成為大埔事件第5條冤魂。文中直指:「台灣社會有這等法官,其實,也就不需要歹徒了!」
行政法院的稅務訴訟,人民敗訴率高達94%,被譏諷為敗訴法院。據報導2012年中高行法官林秋華共承審68件稅務案件、劉錫賢共承審56件稅務案件,人民百分之百敗訴;2016年莊金昌法官共審54件稅案,其中53件人民敗訴,另一件只是將罰鍰減為一半,人民還是敗訴,等同敗訴率百分百。難道所有為釐清真相,為求公平、公正課稅的人民都是無理取鬧的刁民嗎?無辜的善良百姓,為求公理正義,耗費財力心力,到頭來卻發現稅務救濟是一場司法做莊,人民必輸無疑的詐賭!最可悲的是,要進入這場必輸的賭局,人民竟必須先繳一半稅額或提供擔保。無力負擔的人,就活生生被剝奪尋求公理正義的權利!
台灣人是刁民? 公權力太腐化?
「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學者指出財政部仍停留於威權時代,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於一身,尤其救濟制度根本是無效救濟,各種亂象叢生。人民不服課稅處分才提行政救濟,訴願卻要先繳一半的稅額或提供擔保。反觀新加坡,稅法只有規定繳納訴願費(一種固定規費的性質),提起訴願者無須先繳納半數稅款。因為這張稅單的正當性跟合理性都還沒確定,憑什麼要求人民要先繳納半數稅額?倘若稅額高到不合理,人民繳不出來,豈不是連訴願的機會都沒有?!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歷年新增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以及對同年度台灣家戶總數產生的影響,2014年有476.9萬件,平均每10戶就有5.7戶;2015年有653萬件,平均每10戶就有7.7戶;2016年更高達809萬件,平均每10戶就有9戶遭遇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的問題。短短三年竟然增加332.1萬件,當中有多少冤屈?連自詡為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行政法院,往往判人民敗訴,民冤、民怨無處可解。
傷痛228 撕裂正義與信任
2017年3月9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為駁回太極門稅務案件召開記者會,記者問:中區國稅局是委託台北國稅局代查,台北國稅局已經在復查決定載明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不是學費是贈與,不知是審判長沒有看到,還是怎麼樣?林秋華竟自承:「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而此份 (民國)104年度訴字第228號判決的基礎竟然是引用21年前侯寬仁檢察官的起訴書。該起訴書所控詐欺、逃漏稅、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名,2007年7月13日經三審級法院早已判決無罪無稅確定,並認定太極門弟子的敬師禮為贈與性質屬免稅所得,以及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太極門掌門人夫婦無關。起訴書及相關之證據筆錄,已經被刑事法院認定無一可採。2011年行政院跨部會議,也決議不能再引用刑案起訴書作為課稅依據,而國稅局依照決議所進行的公告調查, 7,401份證據也百分百證明敬師禮是贈與。
太極門案件是社會矚目案件,幾乎每年聯合國人權日都被拿來研究。監察院也曾兩度主動調查,一次確定刑案承辦檢察官侯寬仁於偵辦期間有八大違法,並認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合證據法則,而侯寬仁亦自承未依職權調查釐清。第二次,調查列出稅捐機關有未依職權釐清所得性質等七項違法。21年來一府五院已還清白,甚至有超過250位立法委員接受陳情、召開協調會、公聽會或直接在國會質詢,要求國稅局撤銷違法課稅處分。
侯寬仁的起訴書,經過刑事三審法院和監察院的調查審理,除了證明檢察官起訴的違法荒謬和紀錄人民被嫁禍栽贓的血淚之外,根本沒有任何證據價值,然國稅局竟把起訴書裡的大便當作黃金。而行政法院予以縱容,讓一府五院形同虛設,完全喪失功能。嚴重傷害國家、傷害人民、侵害人權!
228事件是歷史無法抹滅的傷痛,造成族群的撕裂及箝制人心的白色恐怖;而學者稱為稅法228的太極門冤稅案(104年訴字第228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違背證據、事實的枉法裁判,導致國家輸掉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及對司法捍衛社會正義的期待。
惡官不退場 人民請鬼抓藥單?
連南韓國總統都遭到彈劾下台,台灣惡質法官、無良官員有沒有退場機制?根據《法治時報》做過的專題報導,三名法官莊金昌、王茂修與林金本,明明相同的案情,別的法官判贏,他們就判輸。分析人民打輸的原因,竟然輸在法官太懶惰,懶到「重要關鍵證人」都沒傳喚,直接判決原告敗訴。2013年監院彈劾劉錫賢,並移送司法院懲處。這些法官卻都持續在位,完全沒有退場機制!對國家、對人民都是最嚴重的傷害!
人民若縱容恐龍法官、無良官員來執行公權力,無異請鬼抓藥單。面對稅官、法官聯手用國家公帑、行政資源和司法資源侵害人權、強奪民產,監察委員應主動依職權調查,予以彈劾嚴懲;立法委員也應該本於職責主動質詢監督,才能使權力制衡,保護人民,防止國家暴力侵害人權。
尤其蔡政府號稱是要解決問題的政府,太極門冤錯假案所凸顯的行政獨大、五權失衡,以及稅務和行政救濟制度的弊端沉痾,能否透過個案正義的實現,革弊興利,正是執政周年檢視政府誠信和能力的試金石。【記者 吳振昕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