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人民百分百敗訴 法官可受公評?

據調查,台灣民眾高達84.6%不相信司法,全國高等行政法院的稅務訴訟,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完全坐實了「敗訴法院」、「駁回法院」之稱號。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所捍衛的到底是誰的正義?

可嘆!人民百分之百敗訴

3月9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簡稱中高行)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及劉錫賢三人,一口氣駁回人民四件訴訟案,包括學者稱為「稅法上的228」的太極門稅務案件,百分百人民敗訴,完全就是不折不扣的「敗訴法院」。

歷年來人民普遍對稅法判決欠缺信賴,學界及實務界為扭轉日益惡化稅制環境,自2012年開始舉辦台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六年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竟然掛零,沒有任何一件被評選為優良判決,而更駭人聽聞的是,2012年林秋華共審68件稅案,人民全軍覆沒,百分之百敗訴;同年劉錫賢共審56件稅案,人民全部慘遭滑鐵盧,同樣百分之百敗訴;2016年莊金昌共審54件稅案,其中53件全部人民敗訴,敗訴率高達98.15%,直逼百分百,其裁判是否公正?值得各界關注。

行政訴訟的目的是由行政法院行司法審查,防止行政機關違法行政,侵犯人民權利。可是,統計數字顯示,行政法院明顯偏向支持行政機關。司法到底「為民」?還是「為官」?

法官判決可受公評?

3月9日下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召開的記者會竟然擺放「當事人止步」牌子,並令法警拉下鐵門,被譏為「密室記者會」。記者問: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發言人林秋華法官:「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法官忘記有利人民證據,令人懷疑其審判的公平性?

人權指標性的太極門冤稅案件由刑事冤案而來,刑事三審級法院早在2007年7月即判決無罪無稅確定,且認定弟子的敬師禮是贈與性質;監察院在2002年、2009年兩度調查,確定侯寬仁檢察官起訴及國稅局課稅犯有八大、七項重大違法;政府也在2009年給予國家冤獄賠償,一再證明太極門遭受重大冤抑;國稅局的違法課稅處分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 16位法官審理,分別於2005年、2009年、2015年3月、2015年7月,4次判決撤銷;2011年行政院跨部會決議不得再用刑案起訴書進行課稅,並用公告調查方式調查敬師禮性質,7401份申明表百分之一百均表明敬師禮為贈與;立法院召開數次協調會、公聽會,以及數次質詢,超過250位立委連署或公開呼籲公務員應依法行政,撤銷對太極門的違法課稅處分。所有的官方證據都充分證明敬師禮就是贈與,沒有課稅問題,而中高行三位法官竟做出背離事實證據的枉法裁判,其判決真的可受公評?

公然違反迴避原則

太極門稅務冤案此次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之初,當事人就曾經提出異議,要求審判長林秋華及受命法官莊金昌均應依法迴避,因其二人於2005年到2007年間都曾經審理過太極門稅務冤案,業已枉法裁判做出不利的判決認定。此次二人竟無視法律規定,不但未依法迴避,且還違反證據法則、違背事實真相,濫權違法再度做出枉法裁判。在密室記者會上,面對記者質疑為何沒有迴避時,林秋華竟大言不慚「沒有法律規定我們絕對不會迴避,如果有法律規定我們絕對會迴避。」

然根據台中高等行政法院2008年12月17日以「中高行祥忠97再更一00001第0970004262號函」表示,扣除已經審理過太極門稅務案件而須迴避的法官,所剩之法官人數僅剩二人,不足以組成由三人行審判權之合議庭,為符合行政訴訟法第19條第5款、第6款迴避之規定,而將案件移請最高行政法院指定管轄後,移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其中即將「93年度訴字第131號」之裁判法官林秋華、「96年度再字第00009號」之裁判法官莊金昌均列為應迴避之對象。2008年中高行就發函明文表示應迴避,現在林秋華卻稱不用迴避,到底是發函的院長知法犯法?還是林秋華、莊金昌知法犯法?

而這些一而再、再而三的承辦同一事實案件的法官,完全沒有依法迴避,他們會承認錯誤,推翻自己前面的判決嗎?

法官以吏為師?行政法院廢掉?

人民打稅務訴訟為何敗訴率這麼高?東吳大學教授陳清秀多次在研討會公開指出,台灣行政法院的法官,是從一般法院轉任,欠缺行政法與稅法專業,司法院的在職訓練才三個月,這麼匆促的訓練就像新兵連槍不知道要怎麼拿,就要上戰場了。

台北商業大學副教授黃士洲研究顯示,在稅務訴訟上,行政法院法官沒有獨立的見解,判決抄襲行政機關的答辯,相似度高達99%或100%的大有人在。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主委蔡朝安律師也指出,行政法院法官遇到稅務案件經常「以吏為師」,而失去了法官應「以法論法」,依法公正裁決之角色。

9日的密室記者會上,記者提問:「以前書記官長說,每3個月都會請國稅局來教行政法院的法官稅法。」林秋華法官回答:「沒有啊!這17年來通通沒有啊!」然據查證,2001年12月司法院印行的「各級行政法院法官九十年度在職研修資料彙編—租稅理論與實務」書中,講師包括時任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長的張盛和及財政部賦稅署副組長的凌忠嫄等,學員則包括當時已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擔任法官的林秋華與莊金昌等人。林秋華不僅對人民有利的證據過目即忘,連國稅局長有幫他上過課也選擇性忘記了!是記性太差?抑或公然說謊?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曾表示,行政法院一路走來,對人民不利的判決始終如一,行政訴訟成為無效救濟,行政法院乾脆廢掉算了。【記者 洪小琥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