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挺「占中」人士 判決確定將再提上訴

就在發動香港「占中」運動的9人可能遭起訴的同時,曾經在網路聲援占中的中國維權人士陳啟棠和蘇昌蘭,今(31 日)在廣東佛山中級人民法院的宣判:因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蘇昌蘭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陳啟棠則判囚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兩人的辯護律師劉曉原指出,審判長未批准蘇昌蘭在庭上補充辯護觀點及提出上訴,整個宣判過程不到3分鐘、形容判決極為草率荒唐,將會再提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啟棠自2010年起即以筆名「天理」在不同的網路媒體,發表含有大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等內容文章。而曾為小學教師的蘇昌蘭,因在2014年以微信及網路群組轉發有關占中的圖片,先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傳喚,其後再因煽動顛覆國家罪被捕;判決書指其自2014年起,多次利用互聯網和社交軟體造謠、誹謗、發表及轉發,攻擊共產黨及社會主義制度的文章和言論。

由於2人的判決書中均未提及占領行動,辯護律師認為當局是以占中為名、打壓維權人士。陳啟棠和蘇昌蘭的案件在去年四月已審結,兩人至今已被羈押約兩年半。【記者 成曉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