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等罪 北院判無罪

原本最高檢察署特偵組4年前偵辦司法關說案,引爆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等罪,台北地方法院於28日宣判無罪。北檢14日認定馬違法將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向他報告的關說案偵查機密,轉告閣揆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所以依洩密等罪將他起訴;另柯建銘向北院自訴馬要求黃世銘二度向他報告案情涉教唆洩密,以及馬開記者會批柯關說涉加重誹謗部分,北院28日判馬英九全部無罪。全案可上訴。

本案起因為特偵組黃世銘偵辦前高院法官陳榮和等人貪瀆案,從監聽過程意外發現當時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透過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向前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關說,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於當年8月31日向馬總統報告,隔日二度又到官邸報告,被指關說的柯建銘分採告訴及自訴,怒告馬、黃涉嫌洩密和教唆洩密等罪。

台北地院判馬英九無罪的主要理由是根據無罪推定原則,認為柯建銘自訴內容及相關證人證詞,皆無法確認9月1日凌晨那通關鍵的88秒的電話中,馬英九曾交代黃世銘提供任何與特偵組案件機密相關資料,因此不構成教唆洩密;至於馬英九抨擊柯建銘涉關說司法案件部分,合議庭認定馬英九根據特偵組新聞稿內容來開記者會,屬於對可接受公評的公眾事務,提出善意評論,也不觸犯加重誹謗罪。

針對此判決結果,柯建銘及律師曾勁元均表示非常驚訝,強調無法接受,他們會上訴到底。【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