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定4/7為言論自由日 紀念鄭南榕

總統蔡英文在今年就職前,出席鄭南榕殉道27周年紀念追思會時表示,執政後要將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行政院於22日核定。

行政院長林全22日在院會時表示,民主與自由是台灣的基本價值,也是許多前輩努力爭取的輝煌成果。民國78年4月7日鄭南榕先生為爭取言論自由所做的犧牲,開啟日後改革的契機,也喚起國人對言論自由的重視,行政院核定內政部所報,將每年4月7日訂定為言論自由日,希望讓國人瞭解言論自由的意義與價值。

林全請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法務部與文化部等相關部會,規劃推動相關業務或舉辦活動,並邀請立委或各界有關人士參加相關活動,在明(106)年4月7日言論自由日,從不同層面詮釋言論自由的真諦,促使我國民主再一步深化。

鄭南榕為早年黨外運動人士,創辦政治雜誌,以爭取言論自由為目標,並公開主張「台灣獨立」。民國78年時被以涉嫌叛亂罪名傳喚出庭,為堅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拒絕被捕;4月7日清晨,警方包圍鄭南榕創辦的《自由時代週刊》雜誌社,在發動攻堅行動時不願被逮捕,在辦公室點燃汽油自焚身亡。[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