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通保法 邱太三: 警方辦案急須調閱通聯

法務部長邱太三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表示,法務部正在研擬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簡稱通保法),鬆綁調閱通聯紀錄規範,以利司法警察偵辦毒品、組織犯罪等案時,能及時調閱通聯紀錄,有助於掌握嫌犯通聯紀錄和發話地點,以免錯失辦案黃金時機;且調閱通聯紀錄並非是監聽,侵害性較小。

邱太三表示,警察機關多次反映偵辦毒品、組織犯罪等案時,常須即時確認通聯紀錄,加上目前很多新案件,包含食安、藥品當初沒列為明文犯罪,都未列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必須要修法增補;另外警方調查毒品、組織犯罪時,須即時掌握發話地點及通聯對象,基於以上兩點因素擬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民國103年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得太過嚴格,規定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才能調閱通聯,結果衝擊到救難、協尋時也無法調閱通聯紀錄,嚴重擔誤救援時間,法務部現在也考慮要修法,希望下個月能提出修正草案,也會協調行政院、立法院盡快完成。【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