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保金太高 蔡、王擬提準抗告

日前兆豐金涉及洗錢遭美國重罰57億元案件,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以新台幣5000萬元交保,且需2億元作書面擔保;王起梆1000萬元交保,兩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每週派出所報到3天,2人皆覓保無著,暫還押看守所。蔡友才和王起梆不服交保條件太過嚴苛,倆人皆委託由律師提出準抗告,請求法官裁減交保金額,北院已分案審理。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案,依照違反金控法、洗錢罪等罪,檢方指控他們利用兆豐金的資源成立鑒機資產管理公司為退休舖路,聯手犯罪所得2.25億元,起訴並建請法官分別判刑,蔡友才12年、前主任秘書王起梆10年、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4年。

蔡友才的委任律師洪偉勝表示,蔡友才希望能撤銷或變更裁定,酌減金額,爭取法律上的權益,加上蔡友才也認為此裁定不符比例原則,所以才會跟律師團研擬準抗告的事情,等待裁定結果出爐。此外,王起梆也提準抗告,具體向法官聲請酌減交保金額為500萬元。【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