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遇到違法稅官 就當流氓搶錢

2025/09/18    文/潘迪/動畫家

台灣還存留許多戒嚴時期的惡稅制,是為了能為國家課更多的稅才留下來呢?還是財稅官員想領更多的奬金而故意不改呢?政府是真的看不到人民的人權被侵害,還是無心想為人民好呢?尤其是稅務的行政救濟、稅務行政法院,人民幾乎是沒有勝訴的機會。就算稅單是明顯的錯誤,稅官可以當場認錯,撤銷,然後隔年時間到了,可以再開出錯誤稅單,百姓遇到昏庸稅官真是莫可奈何!

現行有效的解釋函令有9000多則,這恐怕也是破紀錄的變態數字。解釋函令有增無減,難道都沒有官員來檢討解釋函令是否合時宜呢?又隨著解釋函令的增加,必然有許多是自相矛盾的函令,對百姓有利、不利的函令,稅官們隨手抓一條函令就能課稅,也能減稅,百姓根本不懂,法官也不懂,所以行政法院稅務案件,人民的敗訴率加上勝訴又被重開稅單的比率說是變態的百分百也不為過!

曾經名揚國內外的嘉邑行善團匯集善心人士贈與捐款造橋舖路,沒想到一下捐款太多愛心不及實現,又被國稅局用惡法強課稅百萬元,民眾贈與的善款被追稅開罰,眾所周知,所有的行善團有多少義工是不支薪的,也有許多廠商也是只拿本錢的,這些所有節支下來的錢被國稅局課稅,這不是流氓搶錢的作風嗎?實在令人作嘔!黃文皇大律師被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明明是做公益,國稅還真厲害,開出罰一億多元的稅單,當時賦稅署長張盛和表示「如果沒有罰你,你會跟繼承人勾串」,難道是搶百姓錢有功升級當財政部長嗎?國家真的窮到要用流氓當部長搶錢嗎?

2023年,NGO國際志工梁韻婷參與比利時魯汶大學學術研討會,發現即使在強調人權的西歐,宗教信仰自由仍受限,顯示「世俗」並非真正中立。2025年赴沙烏地阿拉伯,她體會到宗教信仰力量能凝聚人心,但因國家與宗教過度結合,信仰自由受限。相較之下,加拿大展現高度宗教包容力,在《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中明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各省設人權委員會監督歧視案件。反觀台灣,少數宗教需求常被忽視,社會對多元理解仍淺薄。太極門自1996年遭虛構指控與稅務迫害,即使最高法院三審無罪無稅確定,政府仍持續打壓,甚至強行拍賣修行聖地,這是對宗教信仰自由的嚴重踐踏。她強調,唯有以良心為本,保障人權與多元,宗教才能回歸療癒人心、促進和平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