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權 勿侵犯百姓宗教信仰自由

2024/05/29    文/宮岄/特助  

多少冤案被可惡的執法者整得死去活來,虛度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黃金歲月,最後幸得無罪平反,可是這些執法者一樣是升官發財,連有的被監院調察要求法務部究責議處,也是沒事。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屢屢誣賴活人,今任法醫研究所所長,死者更無法為自己辯白,很諷刺吧!不平的百姓只希望法務部發揮其魄力,在還善良百姓清白之餘,也要清查違法辦案的執法者,給予適當的懲處,不再繼續危害百姓。政府已簽署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就要努力去實踐,尤其是司法人權,希望法務部能帶領全體檢察官用專業、用心、尊重人權來辦案。

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這樣一個奉行良心信仰、自力自費到全球推廣愛與良心的和平文化,同時捍衛人權的良善團體,卻在28年前無辜成為政治整肅下的受害者,嚴重侵犯信仰自由。發生在85年的太極門信仰人權迫害案,全案96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卻因國稅局無視最高法院判決,持續違法課稅,迄今仍未平反。始作俑者侯寬仁檢察官,當年公然在電視媒體表示,在太極門道館找到一把「桃木劍」,要作為太極門「養小鬼」、「詐欺」的證物,卻從不曾在法庭提出,甚至搞遺失,離譜到極點。侯寬仁還把莫須有「養小鬼」荒誕不經的內容寫在起訴書裡。太極門案後來經監察院調查結果,檢察官侯寬仁涉有「八大違法」。

宗教信仰還都有教化人心的功能,善與惡的論述、天堂與地獄的存在,無形中在人的心靈中樹立了一把戒尺,強化了是非對錯的概念,讓人知道何者可為、何者不能為,教化為先,懲戒在後,警政單位、教育部、文化部等等應該頒獎嘉許所有的宗教信仰單位。此外台灣很特別的是對所有宗教信仰文化的接納與尊重,全球宗教多樣性指數,台灣排名第二,廟宇可以和教堂相鄰,清真寺的隔壁也許是四面佛,即使是醫院或監獄,也設有不同的信仰中心,滿足不同的信仰需求,展現了台灣對宗教人權的兼容並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