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嚴格隱私保護及反壟斷法 Meta屢踩紅線再遭西班牙法院判罰近5億歐元

西班牙馬德里商業法院(The Madrid commercial court)20日判決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 因在社群平台投放廣告時違反歐盟(EU)的《一般資料保護條例》,也違反了西班牙的反壟斷法,造成其在線上廣告市場取得「顯著競爭優勢」,需支付當地媒體業者4億7900萬歐元的賠償金,以及6000萬歐元的利息。

回溯至2023年,西班牙「新聞媒體協會」(AMI)指控Meta在2018年到2023年間,計劃性地利用facebook 與instagram的個人資料投放特定廣告,造成不公平競爭。法官估計這五年間,Meta至少從廣告中獲利53億歐元。2018年生效的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要求蒐集個人資料的企業遵守技術與組織上的措施,以保障使用者隱私。而Meta直到2023年才更新其個人資料處理的法律基礎。

馬德里商業法院在10月開始審理此案並於20日判決AMI勝訴,需支付賠償金給提告的87家新聞媒體。Meta表示將提出上訴,並指出「這是一個毫無根據的說法,缺乏任何所謂損害的證據,且故意忽視在線廣告行業的運作模式。」

2022年,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也曾以違反GDPR為由,對Meta處以2億6500萬歐元罰款。而法國如今也正在審理的類似案件。去年,歐盟對Meta處以近 8 億歐元的罰款,因為它將其線上分類廣告服務 Facebook Marketplace 與其社交網路 Facebook 捆綁在一起,並對其他線上分類廣告服務提供者施加不公平的交易條件。【記者 胡雯婷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