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9

交通部19日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鍰從7200元提高至1.8萬元,致重傷或死亡罰鍰調至最高3.6萬元,且另有刑責,新制自6月30日上路。
為了讓台灣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交通部近年持續改善行人安全措施,在112年6月30日加重罰則後,113年行人死傷人數較112年減少498人,其中死亡人數由380人減少至366人,但仍有83人死於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約占2成。
另外,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先行,導致行人輕傷,原本吊扣駕照1年,交通部後續將修法提高為吊扣駕照1到2年,若導致行人重傷或死亡,原本吊銷駕照3年不得考照,擬提高為4到5年不得考領。
交通部指出,將持續推動改善行人安全措施,包括擴大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之間的距離、在人流密集的路口設置行人庇護島、專用行人號誌及綠燈早開讓行人優先通行等措施,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通行環境。呼籲所有駕駛人或行人,都應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