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6

108年10月1日宜蘭縣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造成6死、13傷,1年多後運安會於今(25)日公布最終調查報告,事故主要4大原因包括:鋼索鏽蝕承載力不足(至少有4處橋面端錨處的數束鋼絞線在事故前就陸續銹斷)、管理不當、檢測方式不完備、事故前3年多都未檢測。
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造成橋體包括橋面板、橋拱等掉落到南方澳漁港航道內,掉落至航道內的橋面壓毀3艘漁船,造成6名船員罹難,9名船員、1名油罐車駕駛員及3名執行搶救的人員受傷。針對這起事故調查,運安會提出6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分別為辦理橋梁檢測、 維修、補強、資料建置與開放等橋梁維護管理工作,確實執行督導及考核;針對轄管的特殊性橋梁,要有特殊的維護管理作業計畫。
南方澳大橋墜落的幾項主因如下:
一、HDPE套管積水致鋼絞線嚴重鏽蝕,斷橋前4處鋼絞線束已銹斷。
二、設計缺失是否為斷橋主因?因資料已遺失運安會無法確認因果關係,僅找到設計圖、竣工圖,以及相關單位的合約,欠缺施工圖、材料變更進出口的證明等。
三、橋樑檢測法規不完備。事故發生前,我國橋梁屬性定位及主管機關相關法規不完整,特殊性橋梁檢測方式及規範指引不完備,且未落實執行,導致該橋於竣工後執行過7次橋梁檢測皆為定期目視檢測,且事故前3年7個月間,完全沒有任何橋梁檢測作業。
交通部今年5月已核定南方澳斷橋懲處名單,共有48人記過或申誡,包含台灣港務公司歷任5名董事長、3名總經理及歷任航港局長等人。【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