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真相、救冤案、護人權! 民團:拒絕國家霸凌

919竹北事件中,黃姓志工媽媽安靜舉牌表達訴求,卻遭警方隨機逮捕,引發撻伐,全台持續聲援。民眾質疑是誰讓基層員警揹黑鍋,背後藏鏡人還要躲到什麼時候?10日上午在新竹縣議會前,由法稅改革聯盟(法盟)和平反1219行動聯盟舉合辦「全台聲援黃媽媽,拒絕國家霸凌」記者會,有近百位志工和民眾自動自發來到現場「追真相、救冤案、護人權」,希望還給黃姓志工媽媽與全台灣人民一個公道。法學教授陳志龍、輔仁大學助理教授魏賜聰、義務辯護律師劉繼蔚和多位民代等均到場聲援。

勞動黨羅美文議員、陳新源議員和民進黨吳傳地議員質詢提出,919竹北事件警察執法是否過當、街口舉牌、隨機逮捕、檢警違反比例原則、抹黑志工拍打車窗等問題,但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吳敬田仍重複前竹北分局分局長謝博賢發的新聞稿內容回覆,引起場外前來關心的民眾不滿。

綠黨議員余筱菁再質詢吳敬田確定黃媽媽事件9月19日案件已送地檢署進入司法程序,既然如此新竹縣警局怎可在9月20日發布新聞稿,且提及太極門陳抗玩過頭與黃媽媽到執行官宅前等內容,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警方不得透漏任何左右判決消息,要求下架新聞稿並道歉。吳敬田竟回覆9月19日案子尚未進入地檢署,這樣的回答讓人匪夷所思,更質疑局長對議員公然說謊,再度抹黑黃媽媽和家屬及志工,漠視人權,民主法治與自由蕩然無存!

魏賜聰表示,公權力必須要依據事實、必須要中立,有什麼證據說什麼話,警察的新聞稿指出法盟志工拍打李貴芬執行官的車窗,事實上從影片中明顯看出該影片是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車庫外,非李貴芬家。影片中還有保全人員在旁觀,志工並未包圍或是拍打李貴芬的車窗,如果志工真的有做的話,保全為何沒有制止?也沒通知警察去抓?而919竹北事件的黃姓志工媽媽,既沒有拍打李貴芬的車窗,也沒有堵李貴芬的車子,只是在路邊和平舉牌,警察為何要以現行犯逮補她?公權力做任何事都要接受人民的公評,太極門案本來就是不該執行的假案,行政執行署卻在尚未執行之前已編列獎金,新竹分署還行文給士林分署要求績效要分一半,這些都在媒體上被披露,也是可受公評之事,任何人都可以質問。

陳志龍教授表示,919整起案件是精心策畫,要陷人於罪,甚至前縣警局局長黃家琦事後竟將錯誤訊息發函給議員,企圖混淆視聽。認為919事件讓台灣回到警總時代,用作弊與陰謀的方式構陷人民,呼籲新任局長要站在人權的一方,切勿讓全台警察揹黑鍋、蒙羞。

劉繼蔚律師認為,919當天警察長官也在現場,為何不了解「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憲法」當中之正當比例原則?警察逮捕人要有相當的理由與必要性,一個舉牌怎會妨害他人人身安全呢?……這些如何算在黃媽媽身上?這個案子十分荒謬!

新竹縣立委林思銘在「全民公審」節目中表示,台灣的價值是民主、法治與自由,所以自由是基本人權的保障。919竹北事件中的黃姓志工媽媽是在一塊空地安靜的舉牌,並沒有妨礙公共秩序與安寧,這是個人自由;但警察說要以恐嚇來辦她,後來改口說是誹謗,黃姓志工媽媽一句話都沒講,警察完全是胡說八道。後來警方又說有提告人提告妨害名譽。林思銘說,妨害名譽罪是告訴乃論,有一定的報案、筆錄、提出證據等程序,警方一般也不會主動蒐證。林思銘懷疑,從警察第一次盤查黃姓志工到後來回來逮捕,中間只間隔了20分鐘,這段短短時間就有人告訴,而且完成提告程序?是否因人設事,因為告訴人有特殊身分?

林思銘認為,警方如此大動作,顯然是受到了壓力,這背後一定有一隻黑手對警方施壓,讓他們完全違反正當的法律程序,沒有保障人權。他相信警察暴走的原因,跟告訴人身分特殊(行政執行官)有關,目前這個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他呼籲檢察官勿枉勿縱,要還給受冤者一個清白,不要因人設事。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要依法做判斷,如果黃姓志工媽媽被判定有罪,那台灣的人權真的是退步,可以說台灣已經退回到非法治國家。【記者 吳振昕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