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8

發生於2013年5月9日的「廣大興案」,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18日宣布判決,8名菲律賓海防隊員被判殺人罪成立,刑期8至14年,民事賠償5萬披索(約新台幣2萬9700元)及5萬披索精神損害賠償。對此,法務部國兩司司長蔡秋明表示,初審結果證實菲律賓是司法獨立的國家。
2013年發生的「廣大興案」是在台灣及菲律賓兩國主張的經濟海域重疊區的巴林坦海峽,當時廣大興28號從屏東縣琉球鄉到鵝鑾鼻東南方164海哩的巴林坦海峽捕魚,但捕魚過程卻遭菲律賓海巡署公務船3001號以機關槍掃射,接獲通報的台灣海巡署緊急出發防護,但公務船3001號仍開火射擊超過一小時,船身共有52處彈孔,船長洪石成當場中彈死亡。
此意外造成船長洪石成喪生,然菲國政府第一時間態度強硬不道歉,引發國人強烈不滿。台灣一度凍結菲國的簽證優惠,要求馬尼拉政府道歉,但菲國卻以一個中國、不承認台灣為由,因此「無法以官方立場道歉、與台進行漁業談判」,一度造成中華民國與菲律賓之間的外交關係緊張。
後來菲國調查局和司法部也釐清公務船3001「執法過當」的事實,於事發3個月後確認「菲律賓海巡隊員殺人的責任」,菲國司法部正式依「殺人罪」將8名菲國海防人員起訴。之後,菲國前總統艾奎諾三世才迂迴向台灣受害者致歉,2015年台菲雙方也簽署《台菲漁業協定》。
廣大興號發生的2年內,台灣司法官方對於菲律賓檢調的效率十分不滿,認為菲國刻意拖延辦案程序。從初審判決來看,雖然被告殺人罪成立,但仍運用自由裁量權,判決被告最低刑期,加上被告律師表明將上訴,緩慢的法律程序下,洪石成被害的究責還需漫長的時間才能明朗。【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