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原訂辦理校外教學,因為找不到符合規定的遊覽車,而取消校外教學,監察委員王幼玲調查後發現,我國對身心障礙之學生或人士,無法完全在平等的基礎上提供近用的交通工具,侵害身心障礙者的教學活動參與、就學選擇,及接受福利服務的權利,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之調查報告,促請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交通部確實檢討改進。
王幼玲表示,目前只有特殊教育學校或集中式的特教班,有提供交通車接送行動不便的學生,就讀一般學校資源班的障礙者學生,則要家長自行安排。衍生身心障礙學生需跟就醫者搶用復康巴士,跨區不接送,讓交通考量優先於升學意願等受教權受侵害的問題。
另外有些障礙者畢業後進入日間照顧機構,但是全國日間照顧機構有121家,提供交通接送的機構為73家,約佔60.33%,服務人數共計1,559人,約占總服務人數之30%。而323個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據點,提供交通接送的更少僅83個,只佔約1.78%,服務人數共計只有486人,約占總服務人數之10.44%。王幼玲指出,缺乏足夠的交通接送服務,使服務的可進性、可及性、及方便性嚴重不足,損及身心障礙者接受長照服務的權益。
調查報告同時指出,目前租用提供作為交通車及校外教學的車輛,皆有相關設備的規範及出廠車齡的限制,但是因為打造具有升降設備的大客運車的成本較高,廠商意願低,已經面臨租不到合格車輛作為交通車及校外教學用車的困境,必須由教育部協調交通部來解決。教育部應督促學校定期檢視車輛設備及車齡符合規定外,並與交通部協調研議相關配套措施,以落實維護身心障礙學生交通安全與受教權益。
此外,身心障礙學生或人士因車輛不足需自行登記復康巴士,致跨區接送或交通考量優先於升學意願等問題,也無協助整合資源平台,嚴重影響平等受教之權益,教育部應協助各縣市政府儘速盤點,有效整合轄內既有資源,以維護身心障礙者平等就學之機會與權益。
最後,衛福部雖提供日間照顧機構或社區式日照相關交通費及購車費用補助,但日間照顧機構提供的交通接送措施有限,嚴重影響身心障礙者前往機構接受服務之權益。衛福部應督導地方政府,靈活運用既有資源,並發展多元交通接送模式,以利身心障礙者獲取所需資源及服務。【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