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再審案開庭 檢方罕見主張無罪

蘇炳坤被控在32年前持刀搶銀樓遭判刑15年確定後,獲裁准再審,高等法院昨(21)日再開準備庭,高檢署檢察官當庭表明本案將採「無罪論告」,代表檢方也將主張蘇無罪,讓蘇激動拭淚表示感謝檢察官!檢察官裁准傳訊郭中雄等關鍵證人,下次庭訊訂於7月2日。

在新竹經營家具業的蘇炳坤,1986年被指控與郭中雄於凌晨3時左右潛入陳榮輝開設於新竹市的金瑞珍銀樓,共搶走32兩的金飾。郭男被警方刑求後,指控蘇男參與犯案。隔年3月被依搶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判刑15年定讞、郭男則判刑期16年。

蘇炳坤堅決表示,郭男指控皆為不實的,2000年獲前總統陳水扁特赦。蘇男去年再向高等法院申請再審獲准,力求司法還其無罪。

蘇案辯護律師尤伯祥表示,自己執業多年,只遇過兩次檢方採無罪論告,除了本案之外,另一次就是江國慶案。尤強調,檢方採無罪論告的舉動意義重大,代表檢察官不是追訴狂,能扮演稱職的公益代表人角色。此外,他也要感謝高院,願意調查當年警方疑刑求蘇一事。【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