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遲未核定台大新校長人事案,當選人管中閔1日發表強硬聲明表示,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致使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教育部及相關人員自應承擔法律責任;而台北市議員鍾小平2日也至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教育部長潘文忠,涉犯刑法第130條瀆職罪。
引發教育界大震撼的台大新校長管中閔人事案,教育部至今遲未核定,管中閔3月22日於臉書發表聲明,要求教育部於3月底對此案「作出准否之核示」;但教育部直至3月31日仍未作出任何核示。對此,管中閔4月1日於臉書中表示,依大學法第9條,教育部對公立大學遴選委員會所選任之新校長,應在一定法定期限內予以聘任,最遲不得逾越今年3月18日之最後期限,而且台灣大學校務會議已於3月24日已表達明確共識,對報請聘任由遴選委員會所選出之新校長,教育部應速予核示。管中閔指出,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不依法核示新校長聘任案,致使台灣大學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教育部及相關人員自應承擔法律責任;他最後強調,為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定會堅持到底。此聲明一出,無異表明將對教育部正式宣戰。
針對管中閔之聲明,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回應表示,大學法第9條規定,是為了讓新校長能夠順利產生,主要要求的對象應該是學校;然此案涉及的法律或實務問題都很複雜,而行政單位有一定的作業程序,應該要給教育部合理的時間去檢視。至於提到教育部及相關人員承擔之法律責任,陳焜元表示,公務員就是依法行政,在處理程序上應該確實穩當,進行適法性監督,否則其他有不同看法的人會覺得教育部處理不慎重,教育部不會有故意延宕或遲延的想法。
市議員鍾小平2日也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教育部長潘文忠,涉犯刑法第130條瀆職罪。他指出教育部推諉懈怠,不依法核示新校長聘任案,違法而不作為,導致台大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他表示身為台大校友,忍無可忍,必須站出來力挺經由正當合法程序遴選出來的管中閔,教育部不能因為政黨色彩不同而刻意卡管中閔上任。鍾小平認為這已經不是在「卡管」,而是「拔管」。【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