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混油案9100萬和解 首期每人獲賠1萬5

102年底爆發的大統長基混油案,歷經4年訴訟,業者提出9100餘萬元和解金,代消費者提訟的台灣消保會今(18日)早宣布,首期4260萬元已入帳,2840名被害消費者,每人可獲1萬5千元賠償。

大統長基公司人員涉嫌添加銅葉綠素、棉籽油等違法物質在多項油品中,引發社會大眾不滿,當時共3776名人士提出團體訴訟,由消保會代為求償3.3億賠償金,103年4月3日提起團體訴訟。

104年5月一審彰化地院判決大統長基與高振利,應連帶賠償2840名被害消費者共9105萬6384元。

消保會提上訴二審,消保會祕書長林祺祥表示,考量此案已纏訟多年,且經法院裁判的結果仍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為讓消費者能早日獲得實質的賠償,二審於106年12月18日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消保會同意被告9100多萬元的和解請求。【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